#詢問 詐騙後調解

東吳大學
去年10月的時候被詐騙 金額大約三萬五
在收到地檢署的起訴書之後過了約四個月,近期收到法院的傳票
對方律師上個月原本有來找我談私下和解,但我沒有接受,所以這個傳票就寄來了。
先前有問過對方的律師,他說這邊沒有視訊調解,所以我需要從台北到新竹的調解室。
因為看到一些人的備註上會寫「被告有和解的意願」,而且備註也都空白,不太確定我是否有去現場調解的必要。
但是我也希望能夠拿回部分的錢🥹(有去有機會?)(而且版上也有人有拿到錢🥹)
所以想徵求一下大家的想法或經驗!!!!!
聽被告律師說,被告是人頭帳戶,是護理師,然後好像有原住民身分。(但我不會因此心軟😠)
然後還有以下問題想詢問:
1. 我想要先打電話問書記官,但是我不太確定要問哪些東西,能夠讓後續流程比較順利。(我知道要先報案號然後再詢問~)
2. 請問如果有要去現場調解,是只要帶身分證跟傳票就好嗎?我有沒有需要準備什麼說詞?
3. 目前希望對方能當場給出全額或三分之二的現金,不接受分期付款。如果調解不成的話,我是當場再提刑附民嗎?不太了解流程會怎麼跑。
有爬過Dcard 和各個網站了,但還是有點看得暈頭轉向😵💫
希望有人能解答一下
真的非常非常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