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違刪
我是米雪,在此想表達對於H's BDSM學堂的主辦方行為不公,「以私人情緒處理公私問題、不分工作人員立場和社群立場,以及要求第三方將我踢出社群等行為」
事情開頭:
此學堂由主辦人與兩名工作人員(其中包括我)所建立起,
我的工作部分:
1.負責宣傳圖製作
2.活動上的小幫手及餐食的準備。
所有活動從建立到開辦我都參與其中,對我而言這些辦過的活動皆是重要回憶,我相當珍視它。
當時身為工作人員,因跟主辦人私下有情感上的糾紛,因此演變成以下情況(詳見下文及圖片),個人對於公私不分的行為已表達不滿。
2/17被強制踢除工作人員名份及工作人員群組(詳見圖一)
因整個事件經過未與我討論,且未經過我的同意下強制將我踢出群組,事後我即提出要求撤下所有社群版面上,所有關於我的創作(繪畫、照片、商標)
2/18他接受我的提議,要我自己撤下相關貼文並辭退工作人員,隨後我有照辦(詳見圖二)
2/26 他藉以「我把所有活動上的東西抽走(繪畫、照片、商標)」的理由要求我退出LINE的社群(此社群為"所有參加活動者"皆可加入的大群,詳見圖三)
理當我一定是不願意。
第一,我已經辭去工作人員身分,也離開了"工作人員群組"
第二,因辭去後,我是以"參加者"的身分,和其他人一樣,待在此社群
因此我仍待在社群中,而隨後他加回社群中(在當時私下情感爭執後,他把所有群組皆退掉),隨即,我被另一名工作人員踢除(當時僅那名工作人員有此權限,詳見圖四)
(上述這段我推測是主辦本人要求另一名工作人員將我踢除,而不是自己踢除,但由於沒有明確對話證據,因此只是推測)
總結重點:
一、因雙方(我和主辦方)的私人情感上問題,波及活動上,主辦方的公私不分,甚至感情、情緒用事,皆建立在情緒勒索上。
二、事件過程,對方皆不出面處理,交代的事情、所有的對話,都是藉由其他人轉達。
由於他單方面引發的問題,卻不自己正視和處理,還借以他人之權利來代替作為。
此外,我並未封鎖他的LINE帳號,不明白為何被他指認「我封鎖了他,所以聯繫不到人,只好要他人轉達」
三、本人認為,基於事件經過未與我討論及未經我同意下強制除名我的工作人員職位,所以我提出要求"撤下所有創作",是我應有的權利。
然而對方卻認為:
1.所有創作皆以他的名義繼承。
2.我把創作和照片一並撤下,就沒理由繼續待在LINE的參與者社群。
四、對於他要求我退出LINE社群,卻讓其他工作人員踢除,對此我深感困惑。
在我看來,這個行為如同讓自己手不沾血、借刀殺人的做法。
事後也尚未檢討,至今也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