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崛江某間美容沙龍

在某一家美容沙龍做除毛,從今年6/2跟**醫美攜手合作,在8/1時又新增另一間**美學攜手合作,11月詢問剩下的課程時,業者才告知會將您剩餘課程轉成購物金,完成轉店流程後,在用購物金至合作2間購買課程做使用,請問這是合法的嗎?可以隨便轉讓課程給別間店嗎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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