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華多達女士(Maria Valtorta),是一名天主教“神秘主義者”。她在1944~1947年間,得到主耶穌基督親自的啟示,以神視“看見” 耶穌自己的一生,和福音全部的面貌。耶穌並要求華多達詳細記錄所見所聞的福音,以供世人閱讀。直到目前為止,此套《我見我聞的福音》,已被翻譯成二十多國語言。
以下是耶穌在宣道期時於清水對群眾講道,以下是放 第四誡 第六誡 和第三誡
--------------------------------------------------------------------------------------------------------------------------------
第四誡
122.10 耶穌開始宣講。
「平安與你們同在。既然你們清晨來到這裡,我決定利用早上和你們談論有關天主的事,這樣有些人半天就可以回去,對你們來說會比較舒適。同時,我也想招待那些入夜前仍無法趕回家中的人,留下來過夜。」
「我自己也是個旅行者,只擁有生活上基本的必需品,這是一位同情我的朋友所贊助的。至於洗者若翰,他擁有的比我還少!可是健康或病得較輕的人都去找他,其中還包括一些跛腳、瞎眼和啞巴。但那些病入膏肓或瀕臨死亡的人卻來到我這裡!他們去若翰那裡在,是為了領受悔改的洗禮。而你們來我這裡,除了洗禮之外,還想得到身體上的治癒。天主的法律說:『愛你的近人,如同愛自己一樣。』{參肋十九:18},我也說:如果我對他們的需求,以及實際上的需要漠不關心,我又怎能表達對弟兄的愛呢?因此,我的結論是:我所得到的東西,願意與他們分享。我會向富人伸手,索取麵包給窮人;我會讓出床位,給那些疲倦和受苦的人。」
「我所有的人都是兄弟。如果光說不練,沒有落實的行為,就無法證明你們有愛。誰若對自己的同胞鐵石心腸,便如同有一顆加音的心{參創四:8}!凡是沒有愛的人,就是反抗天主誡命的人。我們都是兄弟,同樣都是亞當的後裔。我發現,而你們也看見:即使我們流著同樣的血液,在同一個家庭里,卻有著不睦與仇恨。兄弟反對兄弟,兒女反對父母,夫婦彼此成仇。」
「為了不讓兄弟們從小學壞,長大後變成不忠的丈夫或妻子,就必須從幼時學習尊敬家庭。家——是世界上最小的團體,更是環宇最偉大的組織。如果和城鎮、地域、國家、洲際比較,雖然微不足道,家卻是最偉大,歷史最悠久,且是天主建立的組織!早在人類有國家與祖國的觀念之前,家庭這個核心就就已經存在及活躍了,它是人類種族的起源。在此小小的王國里,父親便是國王,母親是皇后,兒女乃屬臣下。如果住在這裡的居民互相敵對,王國能不分裂嗎?當然分裂!實在說來,一個家庭若缺乏服從、尊重、家計、節約、善意、勤勞以及愛情是不能維持的。」
122.11 「天主十誡說:『要孝敬你的父母』如何孝敬,為什麼要孝敬?」
「孝敬是真正的服從和正確的愛。在愛內應有尊敬和信任以及敬畏。對待長者雖然要親切,但也不將自己當成僕人或奴隸。」
「要孝敬父母。因為除了天主以外,是父母給了我們生命和生活所需。他們是新生兒女最初的導師和朋友!」
「如果我們的東西掉在地上,而有人撿到,還給我們,或者給我們一片麵包時,我們會向他們說『願天主祝福你』或說『謝謝!』難道我們就不應該在愛內,對父母說『願天主祝福你們』或說『謝謝』嗎?父母夜以繼日、不眠不休地為兒女拚命工作,連背都無法直起來!他們為了照顧我們飲食、燒飯、洗衣。為了孩子能夠早日康復,更剝奪了自己的休息,徹夜不眠地守護著我們;當我們疲倦及難過時,還可以投奔到他們的胸懷…。」
「父母是我們的導師,一個值得我們敬畏與敬重的導師!這和學校的教師有些不同。幼童在入學時,已在父母的管轄與栽培下,先學會了基本的生活處理和表達。再者,學校的師長在我們尚未學到生命中最重要的一課前——也就是如何立足過活——我們便離開了學府。所以,真正提供我們學齡前的教育,而後又栽培我們在社會上自力更生的,是我們的父母。」
「父母是我們的朋友。還有哪一個朋友比自己的父親更親切,比母親更容易親近呢?你們怕父母嗎?你們會大吃一驚地說:『父母出賣了我嗎?』但的確有些愚蠢的青年和笨拙的女孩,他們情願和外人做朋友,卻關閉了對父母的心…放任自己的思想和心態,這種關係往往失去了理智,甚至在罪惡中往來!」
「這樣叛逆的友誼,成了父母傷心流淚的原因,就像溶化的鉛塊一滴滴烙在父母的心坎里…然而,他們的眼淚不會白流,也不會被忽略;天主將揀起這些淚珠,清點細數。父母親被踐踏、悲痛的這顆心,掙得了天主的珍視!即使父母在悲痛與愛中,懇求天主憐憫他們有罪的兒女,但孩子折磨父母的這種行為,將不會被遺忘…。」
「你們聽說過:『如果在地上希望長壽,就應該孝敬你的父親和母親。』{參出二十:12}而我要再加上一句話:『更是為了贏得天堂的永生。』對那些錯待自己父母的人,塵世間的短壽實在是太輕的懲罰!何況永生並不是虛構的故事,賞與罰乃是根據我們在地上如何生活而定。因為天主命令我們要愛雙親,誰若不愛父母,便是犯罪!」
「如此,不但肉身的生命趨向死亡,更失去了我曾經說過的真生命。不僅這樣,他如同是個死人,他的靈魂缺乏了天主的恩寵,成為罪犯,冒犯了除天主以外最神聖的愛情。在他內心孕育了未來姦淫的種子,由一個壞孩子演變成不忠的丈夫…也因為心術不正、憤世嫉俗,造成社會問題!從壞小孩變成心狠手辣的殺手、冷血的高利貸、玩世不恭的享樂主義者,一個出賣祖國、朋友、兒女和配偶以及一切…這令人髮指的叛徒!對此大逆不道辜負母親的愛,又嘲笑父親年邁的人,你豈能輕易看重或信任他呢?」
122.12 「你們繼續聽著:孩子該有他們的本份,同樣做父母的也應有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對犯錯的兒女固然該罵,對不稱職的父母亦然。千萬不要讓孩子批判你,學習你的壞樣子!要使兒女愛你們,因為你們在公平與仁慈中愛了他們!天主是慈愛的。而父母僅次於天主,所以也應該是慈愛的。你們要成為兒女的模範與安慰,和平與指引。是他們最先感受到愛的對象!兒子擇偶的標準,是以母親作為理想的形象,女兒選擇如意郎君,也以父親作榜樣。所以父母應以身作則,成為孩子的典範!在他們選擇伴侶時,希望發現對方擁有自己父母的優點和美德,就能做出明智的抉擇。
「如果我要講完這個話題,一天一夜都不夠。為了你們,我長話短說,其餘的,願天主聖神來告訴和光照你們,我撒下了種子便會離去,然而在善人心中,這些種子將紮根和結果。去吧,平安與你們同在!」{參瑪十三:23}
第六誡
123.3耶穌開始宣道。
“你們當中經常聆聽我宣講的人,絕不可以說,我沒有按照十誡的次序而跳去其他誡命。我看得出你們都很用心在聽,我會針對你們的創傷和痛苦先說!我是個“醫生”。醫生通常先醫治重症及瀕臨死亡的病患,然後再轉向輕微的患者,我便是如此…”
“今天我要說的主題是:'不可姦淫'。”{參出二十:14}
“你們不要東張西望,試圖從別人臉上讀出'淫亂'二字,你們要彼此相愛。如果你們不希望別人從你的臉上讀出這個字眼!就不要去注意那些神情憂鬱,滿臉羞愧,頭低得不能再低的人。”
“啊!告訴我,特別是男士們,你們當中誰沒有為了滿足性慾,為了污穢邪惡的淫念去投奔妓女的懷抱,而自食惡果?原本聖潔的婚姻,也由於淫欲而成為不潔;夫妻之間只是滿足彼此的快感,卻逃避生育的天職嗎?”
“婚姻的目的是為了生兒育女。婚姻的 行為是為了繁殖下一代!若違反了此意便不道德。你絕不能將新婚的床第變成妓院!如果婚姻僅是發洩性慾,而不是以生育來聖化它,床榻就成了妓院。 (如果已經懷有新的生命,絕不可中斷孕育的過程。)”
“土壤並不排斥種子,大地在接受了種子之後,便孕育成植物。種子一旦被撒下,就不會離開犁溝,而且開始生根、發芽、成長,好能結實累累。這是綜觀植物界,土壤與種子的結合而生產出蔬果。”
“男人好比種子,女人是土壤,兒女是蔬果。如果拒絕生產而荒淫無度,就是罪惡。像這樣的行為與妓院又有何區別?不僅如此,更違反了誡命。誡命說:'你們要二人成為一體,生育繁殖,充滿大地'。”{參創一:28}
“ 所以,如果你們女人故意不孕,即使在世人眼中是合法和誠實的妻子,然而在天主眼中,仍被視同妓女;儘管你只有丈夫一個男人,還是觸犯了邪淫,因為你只想滿足快感而不是為了當個母親!你們難道沒有反省過,這種快感乃是毒藥?凡品嚐的人都受到玷污!表面上得到滿足,其實烙傷了自己!這慾火中燒使人貪得無厭,更吞噬了你們…而且在舌頭上留下了灰燼、辛酸、苦澀的味道…不但厭惡自己還噁心對方;因為當人從狂熱裡清醒過來,會發現連畜生都不如!”
123.4 “經上說:'你們不可姦淫'。”
“人大部分的肉慾行為都屬 姦淫!我還沒有數算那些肋未紀所譴責的荒唐苟合。肋未紀中指出:'男人哪!你們絕不可和男人同性相戀,把他當成女人行淫!'和'絕不可與動物交媾!'免得成為不潔。同樣女人也不能獻身於動物,那是骯髒、罪惡、下流的事情!”
“至於夫妻間的責任和義務(除非不能生育),如果蓄意避孕,婚姻便不再神聖”。
“我還要說:男女之間如果為了物質為目的,以金錢付費或饋贈禮物,這是真正邪淫的行為。”
“人的身體是一個莊嚴的聖殿,裡面隱藏著祭台;天主就在其間。然而人若敗壞,天主便離去。換句話說,一個骯髒污穢的身體,在他內僅有一個被褻瀆的祭台,而沒有天主!就像一個爛醉如泥的人,在自己的嘔吐中打滾,這樣荒淫無度的行徑,自貶為蟲豸,比禽獸都不如。”
“告訴我,如果在你們當中,有人墮落到要出賣自己的身體,就像市場上買賣的飼料或牲畜一樣,為他有什麼益處呢?現在將你們的心捧在手掌上,仔細去觀察並捫心自問,聆聽一下自己的心聲,注意那傷口和錐心之痛!然後,請你們告訴我,邪淫的果實真是那麼香甜嗎?導致你們原本純潔的心變得如此沉痛,迫使它(心)住在一個不潔的身體內,在水深火熱中為生存而悸動,為淫蕩而發燒,為敗壞而精疲力竭嗎?”
“你們竟是如此的墮落!告訴我,當你們聽見孩子呼喚:'母親!'時,難道不會暗自飲泣?你們這些因墮落而蹺家或被驅逐在外,敗壞門風的婦女,想想自己的母親吧!她們很可能含恨而終,說'我生了個丟臉的東西!'也因了自己丑陋的惡行,讓父親在本鄉蒙羞受辱。可是當你們遇見一位白髮蒼蒼,樣貌令人尊敬的老人時,難道你們的 不因慚愧而戰栗嗎?當你發現別人是幸福的妻子或是純潔的處女時,難道你的五臟六腑,不因懊悔而糾結嗎?你只能說:'已經放棄了這一切,再也回不去了!'”
“當你發現別的男人,看你的眼神帶著藐視或挑逗的眼光,你能不羞愧而無地自容嗎?當你渴望幼兒的一個親吻,卻不敢說:'親我一下'!你不覺得這是多麼不幸嗎?就因為你曾經殺害過胎兒的生命!拒絕了他們,認為他們是令人厭煩的負擔、是個累贅;你將這顆幼苗從樹上擷取丟入垃圾堆中,而現在這些小生命向你吶喊說'劊子手'!”
“更重要的是,難道你不害怕那創造你的'審判者',祂等著問你:'你在自己身上究竟做了什麼?我是為了那種目的給了你生命嗎?你這個齷齪的女人,膽敢來到我的面前!你追求快感,視為偶像般地崇拜,你去到永遠的詛咒中吧!'”
123.5 “是誰在哭泣?沒人 你們說沒人哭泣?但我的靈魂感覺到另一個靈魂在飲泣…我為什麼要找她?難道就因她是個妓女,我去詛咒她嗎?不,只是我憐憫她的靈魂!對她骯髒的身體、淫蕩的氣息,我雖然深感厭惡,但絕不排斥她的靈魂!”
“天父!天父!啊!也是為了這個靈魂,我離開天堂,取得血肉之軀,她成為她以及與她相似的靈魂的救贖主!我要把這只迷失的羊背在肩膀上{參路十五:5},帶回羊棧潔淨她並和羊群共同地生活。給她青草、給她愛,因為只有我給的愛才是那麼完全與甜蜜。不同於她以前所謂的愛!更何況那些僅是仇恨!如今她不必再為過去而悔恨,或許她會說:'我離開你這位永恆的美善太久了,誰能將時間還給我?我的餘生如此短暫,又怎能去善用呢?如果我一直很純潔,便能長期沐浴在這愛中了。'”
“啊!你這被世界淫欲踐踏的靈魂,不要再哭了!聽著:即使你是一塊骯髒的抹布,仍然能夠變成一朵鮮花。即使你是垃圾,可以變成花壇。即使你是個不潔的動物,也能變成天使。”
“你曾經是天使,在百花齊放間飛舞,你是玫瑰中的玫瑰,清新綻放充滿了童 女的香氣,純潔幸福地唱著兒歌…並奔向父母的懷抱,說:'你們是我的最愛。'那站在每人身邊,看不見的護守天使,望著你的藍白色的靈魂微笑著…”
“後來你為什麼拔掉了那天真無邪的翅膀?將父母的心踩在腳底!去追尋虛假的愛情?為什麼強迫你那原本清純的聲音,說出肉麻、挑逗、性感的話呢?為什麼你折斷玫瑰的花莖,去摧殘自己的身體?”
“悔改吧!天主的女兒!你要洗心革面,要淨化與提升自己。沒有人能寬恕你嗎?就連你的父親也不能嗎?然而,天主能!因為人的慈善,無法與天主的慷慨相比。無論人的罪惡有多麼大,總不能超過天主的無限仁慈{參若壹三:20}!你要過一個誠實的生活去尊重自己,好讓你的靈魂變得高貴。因此,你的靈魂不要再犯罪,要與天主修和!最重要的,乃是從天主那裡取得一個新名字。過去你是邪惡 Aglae)的,{參77.7章}應改過遷善成為正直的;你要成為自己痛悔的殉道者和祭品。過去你違背了良心,使你的身體得到快感,你的心靈卻受了苦。現在你該犧牲你的肉體,好使你的心靈得到永恆的平安。
“去吧,你們都可以回去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思想和重擔…好好反省吧!天主等著你們每一個人,對於痛悔的人,祂一個也不會拒絕。願天主賜給你們祂的光明,好讓你們認識自己的靈魂。去吧!”
第三誡
125.2 “經上說:'你們要正當工作。為了你靈魂的益處,第七天用在事奉天主!' 這就是安息日的誡命。
人不比天主偉大,天主在六天作了祂創造的工程,第七天休息了。那麼,人怎能自以為是,不去仿效天父的作法,而去破壞安息日的誡命呢?這條誡命是多餘的嗎?當然不是!這是一條對身(body )、心(moral倫理道德)、靈(spirt)都有益的誡命。
一個疲勞的身軀需要休息,和其他受造物一樣。犁田的公牛也需要休息,我們會讓它休息,以免失去它。同樣,馱人的驢子走了一段路程需要休息。供給我們奶的母羊,在產下小羔羊後,更加需要休息。即使田地都得休息,我們讓它休耕,在這段期間不撒種耕耘,好使貧瘠的土壤,藉由地下水及雨水重新補給養分和礦物質。無論動物或植物都得遵守永恆的規律,智慧的繁殖以便生生不息。縱使低等的動、物,出於本能的認知也服從安息。為什麼人就不願意仿效造物主,在第七天休息呢?
這除了跟身體有關之外,也是一條倫理道德的誡命!人在六天之中,應該為每個人、每件事情忙碌。就像織布機上的一條線,上上下下移動,甚至無法停下來說:'我現在要忙著照料我的親人和自己的事情。身為一個父親的我,今天屬於兒女;我是一位丈夫,今天專屬於我的妻子;我是個弟兄,要和弟兄們同樂;我身為兒子的,要去關懷年邁的父母。'
這也是一條屬靈的誡命!工作是神聖的,愛更加神聖,天主最為神聖。我們必須牢牢記住,七天中,起碼要有一天奉獻給我們神聖的好天父。祂給了我們生命,也讓我們生存。為什麼我們對祂的尊崇還比不上,對雙親、兒女、兄弟、妻子以及我們的身體,來得重視呢?啊!把上主的日子(主日)歸還給祂吧!工作了一天,傍晚回到可愛的家中休息呢,是多麼地愉悅啊!經過一段長途旅行,回到家中是多麼喜樂!啊!那為什麼我們就不能像一個在外旅遊六天后的兒子,回家說:“我回來了。我今天休假,想和你共度一天!”
125.3 “ 現在你們聽著,我說:'你要正當的工作。'
你們都知道,我們的法律命令要愛近人。正當工作是愛我們鄰人的一部分。不在交易上欺詐和偷竊,不剝削工資,不苛待工人。要記住僕人和工人都是血肉之軀,也有靈魂!對待他們不可像對待沒有生命的石頭。人可以用腳或鐵棒敲打石頭,乃是法律允許的。但對人絕不能如此!否則他在天主眼中便犯了罪。因為他不愛近人!他們賺取的也將被詛咒,即使拿部分給聖殿作為獻儀。
啊!多麼虛假的奉獻!居然有人膽敢將剝削工人流著血淚的獻儀,放在祭台前?這種獻儀稱之為贓物!因為虧負了鄰人的所得,竊取鄰人的就是賊。相信我,如果一個人不利用安息日來自我反省、改過遷善,補贖六天 犯下的罪,就不算守聖日。
那什麼才是守聖日呢?它不單是外在的禮儀。外在的禮儀絲毫不能改變你內心的思想,天主要的是你們生活的作為,而不是要你裝模作樣!表面上虛偽地遵守祂的法律,那純粹是造假。
不誠實地守安息日,便是欺騙…僅是表面上讓人看見,你遵守安息日的誡命。實際上,在這空閒的時間晨,你們卻計劃著來臨的星期,如何去剝削和傷害鄰人,在邪惡、淫蕩和狂歡中度過…
如果守安息日僅注重外在的休息,而內心屬靈上絲毫不去反省和聖化自己,謙虛承認自己的過犯,沒有下定決心在來臨的一周求取進步,就是裝模作樣。”
125. 4 “你們也許會說:'如果人再犯了罪呢?'這就像一個學步的孩子,跌了一跤,由於害怕再度跌倒,不願意繼續開步。像這樣的孩子,你們身為父母的會怎麼說呢?你會說:'小傻瓜,不能因為腳步不穩就裹足不前,每個人都是這樣成長、經歷過來的。'父親並不因此停止對我們的愛。誰能忘記每當我們跌倒時,都能得到母親很多的親吻和父親的撫慰。”
“我們最甜蜜的父親,在天之父,對我們也是這樣!祂蹲下身來,對坐在地上耍賴哭泣的孩子,說:'不要哭嘛…我扶你起來,下次謹慎一點,現在到我懷裡,所有的煩惱都會過去,當你再站起來的時候,會得到力量、治愈和喜樂。'這就是我們在天之父會說的。而這也是我要告訴你們的:如果對天父有信心,在一切事上你們都會成功。我提醒你們要有信德,要像孩童般的相信,相信一切都是可能的。”{參谷九:23}
“孩子從不懷疑,也不會去追問事情是否會發生,是怎麼發生的?孩子能依恃、信賴父母,並遵行他們的話。我們也要如同孩子般相信至高者!天父是多麼熱愛這些散居地地上的天使!同樣地,祂愛那些像孩子一樣單純、善良和純潔的靈魂。”{參路十八: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