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其實我想寫這篇文很久了,礙於學業拖延到現在。此文目的是希望各位在面臨消費爭議時,知道如何處理及對付不講理的店家。當時我花了很多時間、心力摸索這一切,並成功向黑心店家退貨。如果你或親友也遇到類似情況,我希望我的經驗能幫到你。
二、時間軸:
2021/10/17 我向某雲林斗六服飾店透過IG購買一雙愛迪達鞋款 $3040。
2021/10/25 便利商店取貨後發現瑕疵並告知店家,店家在未確認商品照片情況下直接拒絕協助退換。我提出消保法,再度要求店家協助退貨,店家依然拒絕退貨,並要我去消保單位申訴。
2021/10/26在消費者保護會線上系統提出第一次申訴。
2021/11/13 由於店家於15日內皆無所行動,買家提出第二次申訴,並提出消保官協商。
2021/11/30協商當日,店家放鳥未出席,消保官也表明無能,請我另尋高明。
2021/12月 我決定靠能找到的資源,計畫自行提起訴訟,隨後改非訟方式處理
2022/01月 陸續補足法院另外要求之資料,支付命令於01/26成立。
2022/02/07 店家收到法院來信,主動聯絡我處理退貨事宜(依然無悔意,不曾明確道歉)。
三、 詳細敘述:
以下將根據時間軸順序,提供各階段事發經過、以及解釋我所運用的資源。
1. 2021/10/17當天是我的生日,作為藉口我想幫自己買雙鞋,透過Instagram看到某雲林斗六服飾店LIMXXXXXX988剛好有一款蠻順眼,便私訊了購買方式,店家表示匯款即可購買。考量該店家有68k追蹤者、有蝦皮賣場、更有實體商店,我便卸下心防直接匯款,萬萬沒想到將因此缺少第三方平台(網購平台)的保護而吃虧。
2. 2021/10/25 收到簡訊後,立即至便利商店取貨並且開箱。我發現商品溢膠多處嚴重沾黏瑕疵並告知店家,店家在「未確認商品照片情況下」直接拒絕協助退換。在拒絕後,我詢問是否有退換機制,店家才要求看商品瑕疵照片,隨後表示該現象屬正常商品無法退換 ==?
➡️ 由此可知,店家根本無心瞭解商品狀況,只想敷衍了事。
我提出消保法第十九條第一項,再度要求店家協助退貨,店家直接要我去消保單位申訴,看他態度如此囂張,實在無法忍氣吞聲。
⚠️ 第十九條第一項: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 也就是說,就算沒有瑕疵我也能要求退貨,更不用負擔運費
以下對話截圖佐證敘述內容:



3. 2021/10/26 在消費者保護會線上系統提出第一次申訴。
第一次申訴後,消保單位會替你寫信給爭議店家,店家將被高知應於15日內與買家連落,但因為消保官完全沒有強制執行力,所以透過消保會做任何掙扎基本上是無用的。
⚠️此登記步驟須提供店家營業地址方可進行,由於該雲林服飾店LIMXXXXHT合法登記營業,我在網路上即可搜尋到其負責人、地址、登記名稱。
4. 2021/11/13 由於店家於15日內皆無向我聯絡(LIMXXXXHT明明答應我收到相關單位來訊會配合的,真是會騙,我還傻傻信了),買家可以提出第二次申訴,我提出並勾選請消保官協助商談。過沒多久,我收到了開會通知,店家也有收到,要親自到法務部由消保官協助商談。
2021/11/30開會當天我白跑了一趟,並浪費一小時等待店家出現,消保官表示這很常見,因為他們沒有強制店家出席的權利。
5. 2021/12月 為提起訴訟,我參考了一些免費的法律資源,最後參考政大服務律師建議以「非訟『聲請支付』處理」,自行書寫後(服務社無法代筆),請台大法律服務社給予建議。原預計提出民事小額訴訟,小額指十萬新台幣以下,該程序費用為1000元,性質為提告故需在雲林開庭。政大律師說我的情況用聲請支付較方便,因為我已經要求解除契約,類似於店家欠我錢討債的情況,非訟不用開庭,該程序費用為500元,成立後成續費將由債務人(店家)負擔。而我只求償商品金額$3040,並沒有求償其他的項目。
以下整理了一些推薦的資源:
(1) 政大法律服務社- 優點:真實的律師輪流返校在社團內服務
- 缺點:不可預約、冷漠、只有那一名律師可以給建議,學生只負責統籌、學生都在閒聊沒有專業度
(2) 台大法律服務社- 優點:可預約或現場排隊、有條理規劃一切、研究生組長十分專業
- 缺點:學生團約八人,多數人疑似被強迫來的,無法回答專業問題、諮詢人數較多
(3) 台北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法服社團推薦我的,也是我覺得最棒的資源。我透過致電該單位詢問問題,接電話的伯伯很專業!思路清晰,快速清楚回覆我的疑問,太感謝他了。
6. 2022/01月 因為法院需要雲林服飾店LIMXXXXHT負責人的戶口名簿,(法院自己去調不是更快嗎?!),我得拿著那封法院的民事庭通知信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債務人的戶籍謄本,然而由於同名者過多、沒有出生年、沒有戶籍地,因此白跑了一趟。最後是透過聯絡雲林縣政府建設處商業登記處,獲得商業登記抄本,得到負責人的身分證字號、戶籍地等資訊,並順利領取其戶籍謄本寄送至法院。
7. 支付命令於2022/01/26成立,2022/02/07 店家收到法院來信,主動聯絡我處理退貨事宜,我配合他們的規定寄回鞋子後收到$3600,其中包括了商品金額$3040、退貨運費$60、督促稱續費用$500。
BTW 該雲林斗六服飾店LIMXXXXXX988從頭到尾不曾明確道歉(最後那張算嗎??我是覺得他沒有在道歉啦),是不是跟他家買東西本來就活該,想退換就得要浪費時間跑法院、寫聲請支付?
補一下聊天記錄:


支付命令的一小部分:
四、結語:
希望我的故事能幫到你或你的親友,我完全沒從這個案件中獲得金錢賠償(那五百元是給法院的),但學到了不錯的經驗,所以分享這些有用的資訊給大家,別讓這種無良店家得逞。我自己是不可能再跟這家買東西了,大家過年拿紅包如果不想冒風險,一定還有更多好的賣家可以選擇。
這邊是我當時的聲請支付狀,有需要歡迎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