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椅子的風險:ZINGER TNCAP 0 顆星與遊覽車J型鉤的共同隱憂
《《《0星震撼,ZINGER 撞擊測試下的結構危機與防線》》》
CMC ZINGER在TNCAP四大安全領域評等中,成人保護43%、兒童保護33%、弱勢道路使用者保護40%、安全輔助0%,整體評等為0顆星。這樣的成績公布後,引發社會關注與討論。
本次被評為0顆星的首要關鍵,在於後座固定結構失效,撞擊過程中第二排座椅鎖扣(Latch)脫開,導致座椅無法有效固定於車體,乘員束縛失效,成為重大扣分原因。其次則是主動安全系統部分,因2026年起TNCAP採用第二版規章,大幅提高主動安全(ADAS)權重,而受測ZINGER全車系未標配相關系統,相關項目直接0分,對整體評等產生決定性影響。
然而,若細究各項測試內容,0顆星並不代表所有表現皆全面失守。事實上,ZINGER在若干項目仍取得不錯的成績:
(1) 前方乘客多項部位達到「優良」或「良好」。
(2) 前座及後座於鞭甩試驗中,頸部保護性能評為「尚可」。
(3) 側方撞擊試驗中,重要身體部位均為「優良」,並獲得滿分。
(4) 撞擊後車門可徒手開啟,安全帶可正常解開。
(5) 行人保護試驗中,多數區域達「良好」或「優良」。
以一輛商用取向、價格相對親民,且全車系未標配主動安全配備的車型而言,雖然第二排乘客的保護效果確實不盡理想,但在駕駛、前座乘客以及行人保護面向,車體結構剛性仍展現一定水準。
(一)撞擊試驗整理如下:
(1) 前方偏置撞擊試驗:
駕駛胸部因與方向盤接觸、左小腿因車室變形擠壓,保護性能評為「差」;足部因踏板位移過大且卡住、腳踏區破裂,評為「不良」。然而前座乘客各身體部位均達「優良」或「良好」。
(2) 前方全寬撞擊試驗:
駕駛頸部受力過大,評為「不良」,其餘部位仍為「優良」或「良好」。後座乘客則因頭部前移幅度過大、胸部承受較大安全帶張力,且發生潛滑現象(Submarining),保護性能評為「不良」。更關鍵的是,第二排右側座椅於撞擊中發生椅腳鎖扣及安全帶異常脫開,座椅固定失效。
(3) 側方撞擊試驗:重要部位皆為「優良」,並獲得滿分。
(4) 撞擊後狀態:車門可徒手開啟,安全帶可正常解開。
(二)鞭甩試驗:前排與後排座椅對乘員頸部保護皆為「尚可」。
(三)兒童保護測試:
(1) 6歲人偶於前方偏置撞擊中頸部受力過大,且第二排左側座椅鎖扣異常脫開。
(2) 10歲人偶頸部受力過大,且安全帶由肩部滑落至上臂,束縛效果下降。
(3)側方撞擊中,重要部位達「優良」,並獲滿分。
(4)僅可正確安裝部分通用型及ISOFIX兒童保護裝置,未具備i-Size功能,業者亦未推薦適用座椅,因此相關項目不予給分。
(四)行人保護試驗:
(1) 頭部衝擊於擋風玻璃底部與引擎蓋周邊為「差」或「不良」,其餘多為「良好」或「尚可」。
(2) 骨盆衝擊為「優良」,並獲滿分。
(3) 腿部衝擊部分區域為「尚可」。
●補充說明:此次試驗採用第二版規章,難度略為提高,但仍與國際標準版尚有一段差距。新增盲點輔助測試、自行車情境AEB測試、碰撞後緊急救援評測,以及電動車觸電保護評等;同時調整兒童保護與安全輔助項目的星級標準。

《《《異曲同工的0顆星,解析 TOWN ACE 與 ZINGER 的失分本質》》》
2025年TOWN ACE依第一版規章測試,成人保護15%、兒童保護61%、行人保護50%、安全輔助25%。由於成人保護未達最低門檻,整體被評為0顆星。
當時主要問題包括:
(1)駕駛胸部受安全帶張力過大、與方向盤接觸。
(2) A柱與門框變形嚴重。
(3)駕駛頸部受創過重。
(4)後排乘客頭部與胸部受傷風險高。
(5)頭枕高度不足、間隙過大,且後排中央無頭枕。
可見兩者同為0顆星,但失分原因並不相同:
TOWN ACE重點在車體變形與頸部傷害;ZINGER則集中在後座固定結構與主動安全缺失。
《《《行政節奏的偏頗,為何 ZINGER 啟動召回,TOWN ACE 卻安然無事?》》》
當TOWN ACE 0顆星公布時,和泰公司立即聲明符合國內安全審驗標準並取得合格證明書;執行機構「車安中心」也迅速發布新聞稿澄清「即使0顆星仍符合法規」。
這次ZINGER 0顆星公布後,車廠同樣表示車輛符合法規並取得審驗證明。但不同的是,中華汽車選擇主動面對問題,針對2023年10月至2026年3月生產之1.5萬輛車進行召回改善。
然而,車安中心此次態度卻出現180度轉變—未再發布澄清新聞稿,而是要求業者改善並召回。同樣是0顆星,行政態度為何不同?
更值得關注的是,TOWN ACE當時最受質疑的,除了車體剛性外,再來是頸部保護與頭枕設計,卻未見任何單位要求改善。主管機關亦未藉此修訂頸部防護法規。
事實上,車禍中常見的傷害正是「鞭甩傷」。國際法規如UNECE R17、R137等標準就有針對頭枕、頸部受力保護的要求,避免駕駛與乘客在碰撞事故中,在頭部和頸部之間產生過大的加減速度,以減少頸部受傷的風險。但我國現行安審制度僅有頭枕裝置與表面能量吸收試驗,並無明確規範頸部傷害限制。更令人遺憾的是,車安中心早於106年草擬R137標準草案,至今卻仍未納入規範。
這令人深感遺憾,交通部與車安中心似乎將重心過度傾斜於 TNCAP 這種高經費、具宣導性質的示範計畫,卻在更為核心且具備強制力的安審制度更新上,顯得相對消極與停滯。
當行政資源被優先投入在非強制性的評等表演時,與人命息息相關的關鍵安全標準,卻始終未能與國際同步接軌。這種選擇性的行政節奏與優先順序的偏頗,無疑是捨本逐末。
《《《制度性的安全裂痕,當強制審驗淪為無法察覺瑕疵的「紙上把關」》》》
所有新車在上市前,皆須通過國內車輛管理制度,取得安全、污染、噪音與耗能等四項合格證明,方能銷售上路。安全審驗項目多達90項,是最複雜的一環,由交通部認可的實驗室進行測試、並由車安中心審查文件。
此外,為確保量產品質一致,並為消費者把關,尚有「品質一致性審驗(COP)」制度,包括品質一致性核驗、現場核驗、前往工廠進行品質一致性抽查。
然而矛盾在於:
依據法規,強制性的「車輛型式安全審驗」需以時速 56 公里進行前方碰撞測試;對比之下,非強制性的 TNCAP「 全寬撞擊試驗」時速僅為 50 公里。令人費解的是,在時速較低的 TNCAP 測試中,ZINGER 竟發生第二排座椅鎖扣異常脫開的嚴重瑕疵;但在測試條件更嚴苛的安審制度下,該車型卻能順利通過審核並取得合格證。
更令人質疑的是,從車廠召回的生產區間推算,此問題車型已在市面上流通近三年。這段期間,車安中心標榜的「品質一致性審驗」究竟發揮了什麼功能?在所謂的嚴格把關下,各項現場核驗與工廠抽查又是如何讓這類安全性隱憂消弭於無形?
直到交通部每年耗資數億元執行 TNCAP 計畫,這項危及生命安全的座椅鎖扣瑕疵才終於曝露於大眾視線。這不禁讓人沉痛反思:「如果沒有這場評等計畫的『意外』揭露,這套被官方視為守護人民安全的審驗防線,還要讓不知情的用路人承擔多久的風險?」


《《《「按圖施工」即安全?為何 110 年的遊覽車事故,換不來一次更嚴謹的召回?》》》
回溯至民國 110 年 3 月 16 日,蘇花公路發生遊覽車交通事故。在僅約時速 48.6 公里的撞擊下,座椅脫離車體拋飛,造成 6 死 39 傷的悲劇。當時運安會的調查指出一個致命關鍵:拋飛的座椅一側僅靠「J型鉤」固定於側邊金屬架,而非直接鎖固於底板上的金屬骨架。
明志科大機械系教授提到:「事故車它用的是U型鉤(J型鉤),那它在滑槽裡面去做移動,全部的支撐的力量是靠這個的面積直徑去做支撐,所以它這邊接觸面積如果比較小的話,產生的分力太過於集中,它的變形機率就會比較高。如果以現在車子情形的話,它等於是人的一隻手指,J型鉤,如果拿這個J型鉤去勾重物的話,我只要大力一點點,力量大一點點,我這個勾可能就會凹折掉,那如果參考國外的做法,在這個地方可以看得到,黑色固定的組件,接觸面積就會比較大,扣起來的話它的完整性跟穩定性就會比較牢固。」
面對如此嚴重的結構質疑,主管機關的反應卻令人心寒。當時交通部雖下令召回千餘輛相關車型,但負責執行的車安中心(VSCC)卻與運安會的調查報告唱反調。時任執行長不僅輕描淡寫地表示法規未限制固定方式,更主張「只要符合當初送驗型式,便無安全疑慮」。這種「按圖施工即安全」的官僚邏輯,直接忽略了學者專家對 J型鉤強度不足的警告,更無視了國外普遍採用大面積固定組件以確保穩定性的實務做法。
ZINGER 雖尚未在道路上發生座椅拋飛的案例,但透過撞擊影片的公開,才讓隱藏在安審合格證背後的鎖扣瑕疵無所遁形。然而,令人悲憤的是,五年前那場造成多條人命犧牲的遊覽車事故,主管機關未曾要求從設計端根治座椅固定方式,僅僅確認有無「按圖施工」。
倘若座椅無法確實與車身主結構結合,車輛設計的初衷又如何承載乘客的生命?作為安全法規的訂定者與召回業務的監督者,若一味以「符合法規」作為規避問題的擋箭牌,而不從源頭檢討設計瑕疵與實驗標準的落差,車輛安全該如何進步?那 1000 多台僅靠 J型鉤支撐的大客車,至今仍行駛在台灣的道路上,這不僅是制度的盲點,更是主管機關對用路人安全的集體蒙蔽。
《《《相關連結》》》
TOYOTA TOWN ACE評等報告(第一版規章): CMC ZINGER評等報告(第二版規章): 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 車輛認證之審驗流程: 遊覽車「J型勾取代螺絲」釀禍?遊覽車座椅固定規範不明 如何避免「拋飛」慘劇?運安會調查報告:騰龍 KAA-0853 遊覽車重大公路事故賞櫻團出事後,車安中心說話了,引述車行老闆:如果好好開,就算是車身是紙糊的,也不會有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