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說車 EP2 - 簽合約沒寫這 6 點,交車當天就是破產的開始!】
大家好,我是小周!選好車後,簽合約是保護你最硬的武器,但也常被黑心車商拿來坑錢。
原則上,簽約一定要優先要求使用經濟部公告的「中古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但車商常在自訂條款或補充協議裡挖坑,今天幫大家拆解沒寫清楚就出事求償無門的 6 大魔鬼細節:
⚠️ 1. 里程數:要求填寫實際里程,並加註「保證里程」,不敢保證絕對有貓膩。
⚠️ 2. 保固條款:引擎、變速箱等大件要求至少「半年或 5,000 公里」,拒絕口頭承諾。
⚠️ 3. 簽章有效性:必須蓋「公司大印」,僅業務簽名離職後車行直接甩鍋。
⚠️ 4. 車輛身份:完整填寫「車牌」與「車身號碼」,避免交車時被偷天換日。
⚠️ 5. 管轄法院:注意爭議條款!若預設車行在地法院,你在南部跟台北車商打官司會跑死。
⚠️ 6. 拋棄條款:看到「買方拋棄瑕疵擔保」、「不得要求退補」絕對不能簽,簽了後續維權極度艱難。
簽約指名官方定型化契約並注意這幾點,就能擋掉未來的官司與修車惡夢!

網路交易陷阱多,購買前請三思!
為了降低詐騙風險,在進行交易時,盡可能以面交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