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給期末分數比重不明確 有任何救濟方式嗎?
國立中正大學
想問各位在期末時有沒有遇過這個狀況,我這學期修的該堂實驗課是2位教授授課,而我透過助教詢問期末範圍教授給我的總成績後,有用Excel進行試算(期中範圍的教授已完全公佈分數在Ecourse2上,發現加總起來跟實際落差超過10分)
我覺得更誇張的點是課程大綱已明訂遲到3次才計為一次曠課須扣最後的總成績,那我理解成有2次遲到額度應該是對的吧? 最後的總成績還要再被扣10分以上有點不合理。
這種扣分法是不是有擴權影響另一位教授給分權重的疑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