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辜仲明兩堂稅法課程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學系這學期也是跟往常一樣開營業稅法+納稅者權利保護法,雖然前者是大二、後者是大四的課,但爬了一下之前的文,有人認為反而是後者比較好懂?(雖然那時候還是叫稅法總論,後面才改成納稅者) 想請教:這兩堂課如果一起修的話會不會聽不懂(建議先修其中一堂),還是其實沒有影響,感謝。做愛課程中正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