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課違約金問題

臺北市立大學
請問,若簽約當時白紙黑字已寫好違約需付哪些項目的金額,是不是就沒有協調空間了?
故事如下:
去年1月傻傻的簽了線上英文課的合約,剛開始還有使用,後來就只有繳錢完全不再動它。
這陣子去看合約,以為24期快繳完,沒想到細看才知當初被話術簽到48期:)
申請終止契約,對方打電話來計算違約金內容:首先是這一年半的系統服務費共30000,再來是一年半的週課低消,300元一堂乘以週數共20000多元。
扣掉之前的分期繳了快30000,所以我還有2萬多的違約金需要繳納。
我想詢問的是,因為我的使用比例非常低,快600點的上課點數,我只用了16點。因此有沒有機會申請調降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