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夠考上一次就好,誰會想再考第二次呢?

小弟103年自警專畢業後分發至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的市區單位,108年通過三等特考,由於是倒數名次所以又分發回了新北市,恰逢年金改革&釋字760,全台各縣市消防局目前只有警大正期生&外軌一般生能直接派官,其餘現職考上三等、二技、研究所、消佐班皆為隊員候缺,年輕一輩的升遷路徑幾乎已被完全封死。 經詢問局內人事室、消防署得到的回覆居然是警大生&一般生於三等特考錄取分發時已具「警大畢結業資格」,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11條第二項能直接派官,而我們現職人員於三等錄取分發時並未取得「警大畢結業資格」,僅能依公務人員陞遷法依序陞遷,先不論此種病態規定的適法性,能發明出如此荒謬想法的長官應該去卡米地露個兩手,說不定還比賀瓏好笑。 基於以上原因,我再度報考110年三等特考並順利錄取,而就我所知和我同樣二度上榜的人就有四位,接下來也只會越來越多現職考上第一次三等、二技、研究所、消佐班的學長們報考三等。 消防署和各縣市消防局名為保護傘的迴力鏢終究會砸死自己,受害最深的還是警大消防系正期生,奉勸還來得及逃的莘莘學子們趕快準備學測和指考,不要傻傻被學校騙了四年還得失業+賠錢。 我相信沒有任何一個人報名三等是為了考身體健康的,不論是警大生或是現職學長姐,大家都是拼了命頂住來自四面八方的壓力,諸如學校、家人、同儕、勤業務,我們都一樣犧牲了玩樂及陪伴家庭的時間,如果能夠考上一次就好,誰會想再考第二次呢? 題外話:老婆的預產期是今年七月,年初時我告訴她想再考一次三等的想法,她如兩年前一樣義無反顧地支持我,心想著等考完試就能開心迎接孩子的出生,在得知考試延期的當下我傻爆眼,但老婆為了讓我專心讀書,很體貼地在我考前兩個個禮拜的衝刺階段帶著小孩回鄉下給我家人幫忙照顧,在此感謝全天下每一位偉大的媽媽&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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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心
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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