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瞎違規轉彎,但有減速,對方直行車直接撞過來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三月的時候行經一個禁止左轉的路口(晚上),沒仔細注意到外側車道上的紅綠燈旁還掛著號誌牌,就左轉了,結果被對面女騎士A到。 轉彎前包含變換車道開始就有切方向燈,雖然沒有停在路口但是是有禮讓其他直行車通行,確認可以才轉。然後對面一台直行機車鳴笛不停。小弟有看到他,也有按煞車減速(但煞車好像不太利) 他撞到我的車前,三角架避震珠碗直接報銷,花了我三萬多。 對方車子還能衝出十公尺再摔車,當天有看他傷勢,其實沒有看到什麼大面積出血,結果是擦挫傷,然後醫院開立宜休養14天,他就真的賦閒在家14天,原本經由保險員跟我說沒要精神賠償,初判表上面寫尚未發現肇責,就一口氣開到45000。 小弟承認自己有點大意,但這個金額,我是撞到媽祖了嗎?比他一個月薪水還高出一萬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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