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覺得這個拉拉木平台處理方式
讓消費者很難接受,讓人有想要敷衍了事的疑慮
消費爭議案子政府單位,那邊也說
根本聯繫不上公司負責人,沒有正當管道可以聯絡,
並且接收到公文後沒有主動回報和解結果,導致結案上有點問題
雖然我也想詢問,也不太懂:
正常來講公司機關遇到消保會消費爭議問題,是需要主動聯繫公文上的單位回報和解結果的嗎?甚至還得回撥給消費者拜託消費者幫忙聯繫上
雖然跟那個平台有在電話中達成和解,但大約過了快30天才發現
他們承諾的補償行為根本沒收到,甚至還得消費者自己去主動再次了解,他們才詢問說是為了補償而來嗎?
難道不是應該有爭議的公司單位自己主動補償行為的嗎?
主動聯繫後才有主動退款的行為,還得再等很多個工作天的時間
雖然爭議金額很小,事件也很小,但處理態度不難讓人感到憤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