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障 為什麼立意良善,我還是一路走向了地獄?

匿名
最近突然想起以前和外督時討論的一段對話。
那時督導問:
「身為障礙者,在工作與共事上,有什麼希望別人提醒或幫忙的地方嗎?」
當下同事露出一種很微妙的表情,大概是:「這人除了個性糟了點之外,看起來哪有什麼問題?」而確實,在以前待過的地方裡,我好像也真的活得很正常。
團體、衝突、面質、陪審、出庭、被這些狗屁倒灶的事搞到萬念俱灰。
然而這些荒謬,卻能稍微驕傲的過往似乎也成為了一種同儕支持的革命情感。
那幾年裡,我幾乎快忘了自己其實是個障礙者。
直到離開後才發現,原來有些東西不是消失了,而是被曾經的關係暫時接住了。
換了新工作後,輾轉在兩間單位待過,那種「格格不入」的感覺不知為何變得非常明顯。
工作其實不算累,甚至某種程度上,新單位內部還因為我的狀況還提供了輔具,但看著別人忙碌,看著自己出錯,看著一些工作中可大可小,卻不知是視力使然還是不夠細心的問題:人數掌握、材料估算、流程卡頓,甚至只是別人一閃而過的尷尬表情,我都會忍不住反覆放大。
然後開始想:
是不是我造成困擾?
是不是大家其實隱藏了情緒?
是不是因為障礙使然,那些應注意而未注意的事,使得那些彬彬有禮、寬以待人的人們早已在背後咬牙切齒的議論或數落?又或者這些只是我的過度解讀?
當新的主管,一再提起這樣的問題時
我已經開始不確定了
擁抱標籤就能為其所用?健常、努力與自立生活,這不過是另一種沐猴而冠?
自己所感受到的東西,到底是真實存在,還是只是自己太敏感。
很多制度語言表面上在談支持,但有時實際感受到的卻是:
「你有沒有努力成為一個看起來不像障礙者的障礙者?」
因為當你的障礙不是那麼顯而易見時,世界就會開始要求你具備高度的覺察、自我調整與情緒管理能力。可如果我真的能夠完全檢核自己、覺察自己、即時修正自己,那我是不是根本也不需要身障證明了?
在這裡,我是相信著大家沒有惡意的。
但理解這件事,並沒有讓我比較不痛苦。
為什麼立意良善,我還是一路走向了地獄?
我自己始終像是隔著一層透明膜活著
不知道有沒有人也有類似的經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