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制 V.S. 實名制

前情提要
一件事情就是會有正反兩面,通常事情本身沒有問題,而是人的問題 實名制的精神在於為自己的言論負責任,你看到任何一段話,都能知道其出處來源為何,就像學術論文一樣,要嘛文章是自己原創著作的,要嘛文章是引用的,絕對不可能出現那種文章不知道是從哪裡來的;當然如果它被濫用的話,就會變成如同滿清的文字獄、現在的中共,言論思想被當權者操控,呈現一言堂。 匿名制保障一個人的言論內容可以被客觀地檢視,避免人們因為發言者外在的身份地位,而造成對言論內容偏差的認識理解。例如相同的言論內容,從達官貴人口中說出來的就是至理名言,從販夫走足口中說出來的就變妖言惑眾。匿名制提供一個平台,讓人們得以只針對言論內容,進行理性客觀的探討,以進一步追求是非對錯真理應當為何;然而如果它被濫用的話,就會變成現在常看到的網路言論霸凌、鍵盤殺手,一句話就能殺死一個人,而且不用負責任。 實名制與匿名制各有其優缺點,如何管理運用使其能發揮最大效益、減少其負面影響,這才是更重要更值得探討的,而不是一昧的說哪個好、哪個不好,只是互相對立謾罵,於事無補。 -------------------- 此篇文章內容是針對一昧的支持實名制或一昧的支持匿名制的人,所提出的觀念澄清。 期許在觀念澄清,了解雙方思想的內涵之後,較能理性客觀的討論要怎麼做。 這部份有很大的空間和彈性,沒有絕對的是非對錯,只有大家能不能接受,所以後面要怎麼做的這部份,我沒有多加描述,我只負責前面觀念澄清的部份XD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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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政策都是一體兩面的,有優點也有缺點
但以保障權利的觀點來看,匿名制跟實名制的差別在哪?實名制頂多讓發文、留言者更加受到良心譴責?
B2 實名制保障言論發表者的著作權與所有權,匿名制保障任何人發表的言論內容被平等客觀認識的權利 實名制著重的對象是發言人的權利義務關係,匿名制著重的對象是言論內容的權利義務關係。前者屬人,後者屬物。 比較特別的是,立法委員是屬於實名制,在議會裡擁有言論免責權,但也只限於議會裡而已
我覺得實名制要是風向不對就會被搜出來公審...
匿名制還是可以查到是誰阿。。。 Dcard就是 查得到真名就好啦,反正一定是有誹謗、言語暴力才被查名字,就不會不公平了吧 用關鍵字搜尋:你怎麼不去死、你怎麼有臉活著、你爸媽看到你不丟臉嗎等。。。再去進一步分析有無開玩笑的可能,沒有的話就違法了,查名字罰錢了啊
B5 主要是執法者的問題,如果兩造為名不見經傳的平民,那麼就是照規則該怎麼樣就怎麼樣,如果其中一方為達官貴人,那麼就容易有偏頗的事態,如果雙方都是勢力差不多的人士,那就看誰的勢力比較強。 說到底本質上還是人治,因為執法的是人而不是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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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