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從來沒有這麼如此討厭過一個公眾人物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2021.04.18.07:40早上更新:
有留言提到這些藝人私事乾大家什麼事還不如 #請大家以關注此事的熱度 關注監督 #太魯閣號後續處理 ,先幫高調
本文開始>>>先向所有有參與留言的人們致歉,這篇文章真的有涵蓋我私人的情緒,可能沒有達到大家心目中的客觀,個人文字能力不足,非常抱歉,還有針對原文請大家轉去感情版討論,最初是因為想要聚焦在 #公審 以及 #處理事情的方法 討論,但是審慎思考後覺得我對於有言論自由的各位很不禮貌!非常抱歉!,另外請大家給我補充說明的機會,以下為我看完一千四百多則留言後的回覆:
盡量讓大家好閱讀,我整理了以下分類,
#拒絕網路公審文化
#又不是公審人的錯,是媒體、閨蜜團的錯 #她是因為被對方逼得才發那篇又不是主動發
#三個都是OO、三個都下去?
#這篇文章也在公審人? #講自殺來情緒勒索就對?
#不要檢討被害者
#所以沒結婚就能劈腿嗎?
#大家對原PO的祝福「你就不要被劈腿!不相信你能隱忍?」
#公眾人物處事方式以及經紀公司的實際行動?
#為什麼是女方的「搶」人男友呢?一定是女方問題?
#嚴正警告拒絕仇恨言論
萬年的 #Dcard戰學歷問題
也謝謝所有願意理性討論的人們,謝謝所有正面參與的人們,希望我們能一起進步
麻煩大家了,謝謝
#拒絕網路公審文化
留言中有許多覺得「公審又怎樣?」「是他們先做錯的!」然而我希望我們的溝通能在同個基準點上,所以先放一些資料,願大家先能了解什麼是網路公審


那我們已經見到謝小姐(采子)遭受到上面定義的「遭受片面之詞去判斷(何小姐單方面說法)」「不像法庭判案般有客觀且清晰的證據」對待,情況猶如網路欺凌,所以反對這種行為。「得不到就毀了對方」 B987 提的「負我一時我殺你全家」對於這樣的心態,請見上次討論:
#又不是公審人的錯,是媒體、閨蜜團的錯 #她是因為被對方逼得才發那篇又不是主動發
根據前方維基百科定義,她以文字描述放上去任由網友評論,若是要說公審與何小姐無關,希望大家能再思考一下;另外沒有人用刀架著她逼她發文,事情有其他處理方式,但為什麼是網路公審?希望這方面大家也能再次考量。
#三個都是OO、三個都下去?
還是希望麻煩大家能不要這樣講話,全部都打成OO固然輕鬆,但不希望有任何人被這樣定義。
#這篇文章也在公審人? #講自殺來情緒勒索就對?
對於前面的回文對另一方意見偏不禮貌,再一次向大家道歉,但這篇文章會誕生真的是「正因為何小姐把這件事攤開任由網友評論是與非」所以才評論這件事,但還是想跟大家說請 #停止網路公審,那至於謝小姐想自殺這件事她本人並沒有提及,單純為我本人以及在謝小姐IG文章下方網友mufasasimba21的臆測,謝小姐本人真的沒有「明確」文字提及請大家明察,不過回到前面維基百科的 #網路公審處理手法 中,有提及可能會導致遭公審的那一位自殺,這是一個公認可能會發生的情況,想提醒大家並希望不要有任何生命離開,希望台灣不會有 #雙層公寓憾事 發生。

#不要檢討被害者
請大家不要檢討被害者,並不認為「因為某人之前做了什麼,而被劈腿活該」這種言論合理, 原文有提以前的事情,但並不是這種簡單暴力的連結,是想問像 B1439 說的「所有報復都合情合理嗎?。」請看 B1439
#所以沒結婚就能劈腿嗎?
本文章並無鼓勵劈腿行為,只是說男未婚女未嫁,但大家對於「男未婚女未嫁」之觀念接受程度本人在此給予尊重。
#大家對原PO的祝福「你就不要被劈腿!不相信你能隱忍?」
謝謝大家的祝福,在前面的回文中有提及,我的確有被劈腿過,那我的觀點是,一定會在意!但另一半會劈腿,那就是不夠愛,夠愛我就不會劈腿、欺騙、會做這些事就不是我男友,謝謝再聯絡,請不要隱忍!!就是離開,這種人沒資格當我另一伴,謝謝小三幫我省時間提早結束錯誤的感情,還好即早分手去找對的人。敢愛也敢恨也敢離開這就是我的觀點,你有你的觀點我尊重,但我真的這樣認為,謝謝大家對我個人價值觀的讚嘆,本人受寵若驚。
#公眾人物處事方式以及經紀公司的實際行動?
還有留言提及 #經紀公司解約 問題,我想提問說雙方經紀公司在保護自家藝人上面做了什麼努力?請問經紀公司除了有抽%以外,是否有提供藝人專業公關危機處理建議或是其他實質的行動?身為前粉絲我就一起真心誠意地請教何小姐的經紀公司
1.何小姐接連的公關災難經紀公司在哪裡?若有名譽受損或其他實質問題,為何第一時間都是由社群平台直播謾罵或是發公審文章,而不是發新聞稿聲明或是能有其他處理方式,為什麼會這樣呈現?
2.留言提及的快速解約:留言不斷有人提到解約的經紀公司聲明中有提及「並未與公司說明全部事實,導致公司錯誤判斷處理方式,因而蒙受形象與名譽受損。」「身為公眾人物需維護良好形象,對公司、對社會均須善盡責任,做好榜樣」所以謝小姐被解約,但是經紀公司所謂的「全部事實」是什麼?是何小姐的單方面說法嗎,全部事實在那時候都已經明朗了嗎?火速切割與放任不管......請問雙方經紀公司除了有抽%以外,在保護自家藝人上面做了什麼努力?
#為什麼是女方的「搶」人男友呢?一定是女方問題?
謝謝 B1252 提出的觀點,為什麼是女方「介入」呢,大家只怪疑似的第三者,卻把當事人當作沒有自由意志、可以搶奪的物品。大家自由心證。
#嚴正警告拒絕仇恨言論
#嚴正警告拒絕仇恨言論
#嚴正警告拒絕仇恨言論
B570 趁亂散佈仇恨言論,B1268 仇恨言論,B1299 趁亂散佈仇恨言論,B1310 趁亂散佈仇恨言論,請幫忙檢舉,其他沒看到的也請幫忙檢舉,謝謝。
最後萬年的 #Dcard吵到最後就在戰學歷 問題
請大家理性,不同立場的言論,在這一千四百則中是各學歷都有喔!而且學歷這種東西可能是大家獲得不同社會資源後所得的結果,「如果我是一個需要在家裡幫忙做生意的小孩,我能有時間唸書嗎?是不是其實只是我們所獲得的社會資源比較多?」這類反思之前在版上也有出現過,所以麻煩不要一直戰學歷了,休息一下吧,謝謝大家
還有辛苦轉貼別文章時間軸過來的留言呀............真的辛苦了但我希望 #拒絕網路公審文化
如果你們真的對時間軸很糾結,那我也放一下,我23:30才到家、00:00開始看留言,一千四百多每一篇都看一路看到上午04:36,我的私人日記是:「歷史性的一刻!!!04:36終於看完每一篇留言了!!!!然後.....嗚嗚嗚開始打更新......」而現在是早上07:40.....................
謝謝大家我要去睡覺了
最後補充
本文經 B975 禮貌詢問,已在 B1450 回覆同意授權ET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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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不會吃掉,一樣在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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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我已經做好被罵的準備了
但是請罵的在跟我同一個頻率上,我是發在追星版不是感情版,想要針對閨蜜歸ME討論你家的事,自己去感情版討論,謝謝。
真的很失望很失望,從來沒有這麼如此討厭過一個公眾人物,當初荳荳MV被發現是抄襲之後,一直覺得很心急,覺得荳荳很衰,希望荳荳可以快點處理這件事,但得到的是什麼?欣喜地看到荳荳的直播通知,只得到一頓罵的感覺,把所有擔心的人都打成酸民,這麼「顯而易見」的錯誤第一時間死不把MV下架,最後拖拖拉拉先一個超沒誠意的限動滅火,覺得大家幹嘛這樣「追殺」她,已經退追之後,再隔好幾天才看到有發道歉聲明,氣歸氣大家還不是原諒她了?
說到這邊,這都是「公事」工作上的事情處理得超差,最後拖拖拉拉的道歉。
然後今天呢?她個人的「感情私事」直接拿來公審對方,而且又不是說有結婚==,男方還有提分手(個人是認為分手是一件單方面提出就會成立的事情,後面男方藕斷絲連私德問題一樣請轉感情版)
一副踩在道德制高點一樣「公開發文」意圖公審(再講一次,又沒有結婚!)
荳荳當初大家在「工作」上請她出面處理、回應時,就在說大家「這樣追殺她」然後今天就換她拿「私事」去公審別人了,真的很好笑,自己體會過這種感覺所以也要別人嚐嚐是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然後那些說是「兩邊」都朋友的人們在那邊發全黑限動==在那邊落井下石最好是「兩邊」都朋友,看好戲、追殺、謾罵⋯⋯是怎樣啊?台灣現在有浸豬籠傳統是不是?容我引用一段耶穌的話「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個人看法一直都覺得感情這種東西是由不得人的,對於感情上的跌倒沒有很在乎,在周揚青事件台灣這邊輿論沒撻伐那麼嚴重,還以為大家除了白痴白痴(一直在讚嘆時間管理大師XDD笑瘋)都滿能理解感情很難的,結果這次是⋯⋯?
結論就是很看不慣這種公眾人物利用自己的影響力、拿自己感情問題去公審別人啦,明明周揚青事件時就有一堆這種討論了,阿現在還是有一樣狀況==真的很不爽
ps.最後不得不說有一隻在那裡蹭熱度的厲鬼真的不要再出來講幹話了,誰跟你一樣,跟人夫上床那是法院認證有罪。(公事上也亂七八糟一直惹事,反正結下去了最好是永浴愛河不要分離歐,拜託)
註:
前面並不是要把抄襲與出軌類比,反而是要強調當初抄襲、IU導演直接來罵她這些這麼嚴重的事情,粉絲心急提醒、請她處理,但依然被她說成「追殺」(而且大家最後還不是輕輕放下),然而今天這種自己私人檯面下的事情就要拿出來公審別人,真的覺得這個人處事態度很有問題(私事>公事?自己工作的大錯就不是錯?感情私事就追殺到底?),當然你可以去找他們對質、罵他們,你可以生氣可以難過,但我想強調的是「公眾人物利用自身影響力拿私人事物公審他人」這樣真的對嗎?她就是意圖要毀了對方,還在那邊湯勒、什麼「本來不想講的」還不是講了???創作文才有這種寫法笑死人,采子最新的IG文真的讓我很害怕,采子要是有個三長兩短,絕對算在那傢伙還有那些落井下石的假朋友頭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