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Lisa瘋馬秀是不是對女性的背叛?&其他想法
這幾天追了跟Lisa參加瘋馬秀有關的討論和爭議,我覺得整個討論的走向很有意思。因為我不太懂韓文,所以不了解韓國輿論。而英文的kpop圈似乎沒什麼反應,所以反對聲浪應該主要來自中文群體,一開始是中國的粉絲群(所以有很多來自中國的流行文化和中國主流女權主義詞彙),後來則擴散到台灣等其他華語地區。等於說是一群使用中文的粉絲,爭論一個出身泰國的韓國女團成員在法國所做的一場演出,這實在很全球化,但同時也反映不同文化和政治生態碰撞後的錯位。
以下我想提供一些歷史脈絡和思路。
⚠️warning:正文很長且有一些術語。
以下我從幾個對立詞組展開:
1. 藝術 vs. 色情
2. 第二波女性主義 vs. 第三波女性主義
3. artist藝人/藝術家 vs. Idol偶像
1. 藝術 vs. 色情
幾乎從有人類文明以來,藝術和色情的關係就一直很微妙。舞臺藝術尤其在很多文化裡都有情色意味。這是因為舞臺藝術表演者跟觀眾的距離最近,面對面所產生的感官衝擊力最大。表演者的容貌容易產生情感或慾望投射。比如,中國戲曲在古代就有情色意味,「倡優同類」就顯示了歌舞藝人跟娼妓的社會地位其實是類似的,他們同樣都是為了服務觀眾的慾望而存在。在電影《霸王別姬》裡,京劇名角程蝶衣跟權貴袁四爺的伴遊關係在古代屢見不鮮,這層關係其實也是文化大革命期間,戲曲遭到毀滅性打擊的其中一個原因。或者,又比如在鄧麗君的時代,歌星在當時台灣社會的地位也是跟可疑的色情捆綁在一起的,所以也導致了她在婚嫁上的困難。
回頭說到現代流行音樂,它就更是跟色情、性糾葛不清。可以說是現代流行音樂的鼻祖的爵士樂,在它盛行的1920-30年代,跟現在說到爵士通常想到的高級、優美完全不沾邊,它的社會形象就是奔放、粗野且「淫穢」。比如以下的這個影片:
當時主流資產階級白人社會的舞蹈都還是全身包裹得嚴嚴實實,動作柔和緩慢的。可以想見,伴隨爵士樂而來的這種大幅度使用肢體的舞蹈,有著強烈的性魅力。另外一個早期例子是搖滾樂的早期人物貓王。1950年代,貓王(Elvis Presley)之所以能夠大紅特紅,跟他的性魅力脫不了關係。以下影片在現在看起來完全沒什麼,不過在當時,一個白人男性搖擺下跨部,而且還是在面向大眾的電視上,可以說是相當相當「淫穢」的,也因此被當時很多批評家批評為色情。貓王當時的魅力跟現在韓國男偶像露腹肌、抓下檔其實沒什麼不同。
其中一個批評貓王的說法就是,訴諸性魅力的表演跟藝術無關,而是單純的色情。不過這種對藝術的看法其實是非常非常現代西方的。把「藝術」跟其他人類活動領域—比如性、政治—切割開來,都發源自西方。這種「藝術」的觀念將「藝術」視為一個純粹審美的領域。這種觀念流行於19世紀的西方,但後來也擴散到全世界。
19世紀的歐洲同時也是一個性壓抑的年代,那時候想被視為藝術最好不要跟任何有關性的東西沾染在一起。同時期,性工作、性產業也地下化,被整個社會排斥到最邊緣。這是因為當時新興的資產階級(Bourgeois)想要表現得比貴族更貴族、更「文明」,所以他們對於性、色情的態度反倒比以前的貴族敏感且厭惡得多。
不過,現代西方對於藝術的觀念並不只有這一種。它在二十世紀受到了多方面的挑戰。跟色情有關的方面,我就提及兩個批判的源頭。
第一個是20世紀初期的「現代主義」(modernism)。現代主義主要是一個文學、美學、藝術運動。它的內容太龐大,但總體而言,它有強烈的革新和反思色彩。反思的對象就是19世紀歐洲的主流觀念。一些文學家、藝術家將內心探索、潛意識作為一個主題,將性經驗、性幻想寫進自己的作品當中。但這種作品當時也受到了很多撻伐。他們捍衛自己的手段,就是企圖證明這些性描寫是純粹「藝術」的,因為性本是人性的一部分,所以也應當被文學家和藝術家所注意到。
不過現代主義運動還比較侷限於文化精英。到了1960年代以後的「後現代主義」運動,則擴散到整個(西方)社會方方面面。「後現代主義」運動同樣也是一個非常複雜的文化運動,這裡不詳述。但是它對於藝術的看法則更進一步。「現代主義」跟「後現代主義」雖然名稱不同,不過都共享了對19世紀歐洲主流價值觀的反叛。兩者都將色情與性在藝術的地位裡抬高。不過兩者對待色情的態度還是有所差異。或者說,他們使用了不同的策略。如果「現代主義」是用「(純粹的)藝術」的名義來合法化色情的描寫,那麼「後現代主義」則企圖摧毀這種「(純粹的)藝術」觀念,它取消了「(純粹的)藝術/色情」這樣的高低貴賤劃分。在「後現代主義」實踐裡,藝術跟色情的劃分變得不再那麼重要。
在Lisa這次爭議中,其實可以看到這三種藝術觀念。來自中國主流女權主義的聲音,雖然批判著資本家剝削色情,不過他們對色情的道德主義觀念和藝術觀念弔詭地是19世紀歐洲資本家/資產階級式的。而一些捍衛Lisa的言論則「現代主義」、「後現代主義」各有一些。
2. 第二波女性主義 vs. 第三波女性主義
不過呢,讓這次討論更複雜的則還有女權主義的介入。(十幾年前,台灣對Feminism的翻譯主要都還是「女性主義」呢..)
「男性凝視」(male gaze)是其中一個頻繁出現的概念。「男性凝視」可以說是一個非常經典(不過有點過時)的女權主義概念了。英國的女性主義電影研究學者Laura Mulvey在1970年代初期創造出這個概念。一開始,這個概念指的只是,在主流商業電影當中,攝影機通常擺在男性主角的觀點上。這樣的電影拍攝手法,會讓觀眾會不自覺地認同男主角的觀念,並且內化男主角對於女性角色的看法。
後來,這個時期(第二波女性主義)的女性主義者將這個觀念拓展到社會上幾乎所有領域,批評主流社會總是透過男性視角來思考問題,忽視女性的聲音,而且透過男性的視角將女性物化、性化、商品化。
同一時期,最流行女性主義流派是所謂的「基進女性主義」(radical feminism),它強調性別是所有一切壓迫的根源,男性和女性在社會上是截然對立的兩端。它促成一系列重大的平權進展,比如政治權、工作權等等。不過,它也遭遇後來其他不同女性主義流派的挑戰。
其中一個最大的爭議就在於對性的態度。這次爭議頻繁出現的女體「性化」、「物化」、「客體化」、「商品化」,還有上述「男性凝視」這些術語主要是第二波女性主義的產物。基進女性主義、第二波女性主義總體來說對性、女性性化非常反感。反感程度各自不一,從反對賣淫、流行文化中過於暴露的女性身體,到反對擦口紅、反對傳統女性/陰性特質的著裝(如粉紅色、蕾絲),到更激進地主張男女完全隔離生活、反對異性性交,這些不同的反性、性化主張都存在。
但是,到了1980年代末、1990年代初,一波更年輕的女性主義者對這種反性的主張越加反感。這些第三波女性主義者並不反對女性在流行文化中性化的形象,她們不認為性化必然就會導致女性自主權的喪失。在流行音樂歷史中,一個超級經典的案例是瑪丹娜在1990年代初期的一系列舉措。
瑪丹娜從出道開始就引發了女性主義內部的一個爭論:她的表演到底是不是女性主義的?到了1990年代初,她則更加有意將這個焦點放大。在《金髮雄心》(Blonde Ambition)巡演的一個片段裡,她在台上公然模仿女性自慰高潮(差不多是片尾部分):
在1992年,她同時發行《情慾》(Erotica)專輯和《性》(sex)寫真書。這兩個作品都非常露骨且直白地將性、性欲作為主題。專輯同名曲的MV和寫真書都有大膽的性愛畫面,後者甚至有瑪丹娜的正面全裸。寫真書在當時大賣特賣,但專輯卻慘遭滑鐵盧,受到很多批評,大家都認為瑪丹娜瘋了,不過正是這種舉動讓瑪丹娜在流行音樂史青史留名。瑪丹娜之所以是最偉大的女藝人之一,就在於她觸及了上述所談到的兩個重要議題。她的訊息是:我的作品既是色情又是藝術。這種觀念非常後現代主義,她不再在乎藝術與色情的分野。同時,她也處理了當時女性主義內部最大的爭議,她所顯示的,是把性化的解釋權抓在自己手上,不把性化作為一個被動的姿態,而是一個可以主動拿來自我賦權的手段。
瑪丹娜這種自我過度性化的手段,反倒讓當時主流的父權價值觀惴惴不安。從30年後的今天回顧,是瑪丹娜所代表的這種第三波女性主義取代了第二波女性主義的反性主張。瑪丹娜之後的許多女歌手都不再迴避性,甚至將大膽展現女性的性(sexuality)作為一種自我賦權的手段,一個新近的絕佳案例是Cardi B的WAP。
第三波女性主義對性、性化的積極態度為什麼(起碼在西方)逐漸壓倒第二波女性主義的反性態度,有很多學理上的解釋。但我覺得一個很簡單的理由是,除非男女完全相互隔離,不然糾結在女性是否被性化、是否迎合男性凝視,在實際生活的大小層面上會沒完沒了,那還不如將積極的詮釋權掌握在自己手上。
除了流行文化中的女性形象,性工作是第二波和第三波女性主義爭議的另一個焦點。由於這篇文已經太長,所以這裡就只簡要說明。第二波女性主義對性工作也就是賣淫非常反感,希望完全禁絕性工作。第三波女性主義對此的回應各種各樣。我能回想到的其中幾個批評包括:1. 忽略性工作者的意願和能動性 2. 經常展現居高臨下的拯救者姿態,反倒污名化性工作 3. 激烈打擊性工作無法完全消除性工作,反倒讓性工作者的生存更加艱難。等等。
3. artist藝人/藝術家 vs. Idol偶像
當然,我並不是想指出所有對性工作的批評都是無的放矢。許多評論認為在資本主義制度中,性產業對於許多女性的性剝削在很多情境下都是客觀存在的。但是如果我們回到這種對於性產業批判的源頭,意即馬克思主義,那麼我們會發現,他們對於性產業剝削的說法幾乎試用於資本主義制度中的所有勞動。馬克思的好朋友恩格斯甚至認為婚姻就是合法的娼妓,是另一種最大的性剝削。
如果說「性工作者出於自由意志選擇了性工作」沒辦法抵銷整個行業對女性的剝削,那麼在馬克思的眼裡,這不過是其他勞動類型最經典的縮影。對他來說,自由簽訂勞動契約的受雇者,雖然是自由地選擇了自己的行業,但是他們也依然受到了資本主義制度的剝削。但是,完全廢除自由契約勞動、或是範圍較小的性工作,是不是一個好的改善剝削的方法呢?
我在這裡並不是想否認資本主義對性工作者的剝削,然而,如果要用這種邏輯來完全反對性工作,或者在這裡是,Lisa選擇在瘋馬秀演出,那麼,反對者最應該反對的反倒是整個Idol偶像行業,因為整個偶像行業就是南韓/東亞資本主義的文化縮影。當然,性工作因為涉及直接的「性交」,歷來對於它屬不屬於一種特殊的勞動有很多爭議,這裡不討論。
但在這裡,我只是想指出,這一套對於資本主義勞動剝削的指控大概更適合於指控範圍更大、更普及的偶像工業吧。它們對於個體偶像身體的嚴厲規訓、它們向大眾所灌輸的審美觀難道不是更符合反對者所指控的剝削和女性物化嗎?
除此之外,我覺得西方和東亞對於Lisa出演瘋馬秀的反應差異之大還有另外一個原因。在西方,Lisa是一個artist,藝人/藝術家,但在東亞,觀眾對她的理解是一個Kpop體系出身的idol。雖然說,idol是一個英文詞,但它在日韓流行音樂已經被挪用為一個特定的意思了。artist和idol都是表演者、都是明星,都體現了各自社會的某些理想價值觀,但是他們的社會位置大不相同。
當代西方主流對於artist的理解混合了上述三種19世紀純藝術、現代主義、後現代主義的模式,但共同點是,它們都認為artist是一種多少自外於主流社會價值觀的身份,多多少少帶點反叛的意味。所以西方的artist/明星多多少少被允許,甚至被期待要去反叛,衝撞舊有的、主流的價值觀。一個成人的西方明星如果是規規矩矩的、唯唯諾諾的、不做點出格的事,很難受到觀眾親睞。他們所體現的西方理想價值是不遵循主流價值觀的個人主義、是自由。
但是在日韓流行工業中的idol則不同,他們所體現的東亞理想價值恰好是要完美集中實現主流價值觀,要美貌天仙、要禮貌、要守規矩、要體貼。我發現很多對於Lisa的批評就是從這一點出發的。如果Lisa本來就是豔星,那就可以。但是Lisa是idol,是全社會,尤其是青少年的表率,那就不可以。
一個顯著對比是美國的Miley Cyrus,當年她全裸出鏡MV的時候,也被很多家長斥責為敗壞青少年,但美國社會和她的粉絲對她長大成人的期待就是要反叛、要性感、要個人主義。
我覺得大概是這一點引發了中國粉絲的極大爭論,可是卻讓西方粉絲圈覺得匪夷所思的原因。
👉其他
最後我想提醒的一點是,儘管我不認為中國主流女權主義完全沒有道理,可是同意這種聲音的人也應該要意識到,它是在一個特定(且不乏畸形的)政治環境下生長出來的,同時也如上文所述,並不代表所有的女權主義。它對於性工作、性化的高度反感除了源自某一類女性主義理論之外,還源自於性工作在中國被禁絕的地位。尤其在2023年,並不是性工作的稍微露骨的歌舞演出內容都有可能被審查消失,這一定程度上加劇了這些女權粉絲對於裸露演出的焦慮。
另外,它也一定程度夾雜了種族焦慮的民族主義情感。在這波爭議中,我覺得最奇特的說法就是,一個kpop女團去跳脫衣舞,是在討好白人上流社會,讓白人看不起東亞女性/Kpop。姑且不論Lisa在瘋馬秀到底會脫多少,也不論瘋馬秀在今天最大的客源其實是外地(尤其是東亞)觀光客(因此何來「白人上流社會」?),更不論法國其實有著跟美國非常不一樣的種族論述,老實說,以我對西方的了解,一個女藝人就算去跳脫衣舞也不會讓他們給看不起,更遑論是看不起整個kpop工業。這種說法更多是中國人面對西方的種族焦慮的投射。
如果說,西方在接受Kpop有什麼阻力的話,絕對不是Kpop偶像的自我性化(西方剩下的少數性禁忌並且跟kpop可能有關的負面觀感大概是戀童),反倒是粉絲對偶像的過度控制,讓他們看起來太像工業產品、太沒有個性、太不酷。
(最後的最後,從藝術/色情這個二元對立簡單審視一下瘋馬秀在法國到底是不是一個色情表演。我只能說雖然說瘋馬秀一開始確實是色情表演,但它畢竟是1950年代的色情表演形式,對當代西方人來說,它早就太過詭異、太過委婉、太不露骨,以至於有了一種藝術、歷史懷舊的面紗。簡單來說,如果當代西方人要做色情消費,那還不如直接去真的脫衣酒吧、招妓,甚至cardi b的MV對於當代西方人的標準來說都更加色情。就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