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閔熙珍被解僱股東大會審訊將按原計劃進行…法院不允許變更日期
國立清華大學
首爾西部地方法院計劃於30日下午4時35分,對HYBE為解僱ADOR代表閔熙珍而提出的臨時股東大會召開許可申請的審問日期按原計劃進行。
據法律界透露,閔代表方在審訊日期前一天的29日通過法務法人提交了變更審訊日期申請書,據說是以準備時間不足等為由申請的。
對此,法院方面並未公開確認是否接受變更申請。但據確認,HYBE和ADOR雙方都沒有接到日程變更的通知。 HYBE相關人士表示:“據我所知,審訊將按原計劃舉行。 沒有收到其他通知。”
原定於今天上午召開的ADOR理事會會議沒有舉行。前一天,ADOR表示不接受召開理事會。
HYBE在22日以試圖奪取經營權為由,要求召開理事會,以更換管理階層。但HYBE沒有收到ADOR的答復,25日向法院提交了臨時股東大會召集許可申請。
通常法院在指定審問日期後3週後決定是否批准。若法院通知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將在15天後召開股東大會及理事會。據悉,HYBE計劃在1~2個月內更換管理階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