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時韓國合意性交年齡是13歲,
因此金秀賢沒有違法。
2.金賽綸的七億是賠償製片公司,
因此並非金秀賢借給金賽綸償還酒駕賠款。
3.不跟前任有糾葛是個人選擇,
因此對金秀賢的選擇個人不置喙。
這個世界就是嗜血又荒謬,金賽綸生前沒看過這些粉頭多惋惜她,沒看到鬥士們抖內支持她;現在人去世後,大家僅憑著自己想看到的真相,然後一人一口唾沫淹死他前男友。
金賽綸生前被網暴,死後全世界都在愛他。你們根本不是為了正義發聲,請問沉醉在正義魔人的集體意識中舒服嗎?像隻麻雀在洪流中嘰嘰喳喳,會顯得你很高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