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金賽綸天降的七億債務?吸血鬼般的家人?未被正視的爭議(討論酒駕者勿入

提一個沒人討論的爭議,據金賽綸姨母所述,金賽綸與製片商原應拍攝影集「獵犬」最後三集,結果公司阻止她拍攝,而七億賠償是經紀公司自行與製片商所議,無任何告知,還有原先要求兩百億/七十億之說。 在此之前,金賽綸已「全額」償還三億廣告費用及酒駕財損,並抵押給公司名下車輛,經紀公司在此事件有無負擔任何費用仍是疑問。 而姨母也表示:「我不知道金秀賢一開始是否理解賽綸的立場,但是從賽綸那裡聽說,金秀賢和在償還要求上持不同立場的表弟發生了爭執。」 藝人經紀合約是一份規範「藝人」與「經紀人或經紀公司」雙方權利義務的合約。而經紀公司是個有簽約洽商、爭取工作機會及收取報酬、經紀分成的組織,既是追求利益且具風險承擔優勢的組織,理當負有一定連帶之損賠責任,另一方面若藝人真的違反形象維持條款,雖然合約規定藝人得賠償高額的懲罰性違約金,實際進入訴訟,考量藝人違約情節、對於公司損害有多少,衡量判賠的金額,此違約金之要求還是很容易會被減低金額亦或是砍掉。 問題來了 七億之商議過程是否正當? 金賽綸是否應「全額」負擔起無法拍攝「獵犬」製片商之損失? •[補充1]:金賽綸於IG未發出文章亦提及兩爭議(親屬提供) 1.與現Gold Medalist公司簽約後,不僅參與了新人選角、視覺指導等工作,但從未得到任何正當報酬。 2.與以往的經紀公司續約不同,這次是在金錢借貸的條件下簽署了合同續約確認書。 但當續約時機到來,我嘗試聯繫公司和金秀賢,卻都遭到拒絕。 從那之後公司以合約未續為由,向我發送了帶有威脅性質的內容證明。 •[補充2]:金賽綸父親指稱,YouTuber李鎮豪等網路破壞者以及無差別抄襲其影片的媒體,讓賽綸遭受如此多的痛苦,家人也一起經歷了地獄般的折磨,現在家人的痛苦還沒有結束,他在YouTube Shorts 等網站上傳了賽綸的骨灰盒和打開骨灰盒的影片,以及我們家揮霍賽綸賺到的錢的影片 「因為這些事情,我的家人,還有我的兩個女兒,被貼上了這樣的家庭的標籤。」 「我們是否必須解釋說我們家人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假新聞?就算我和賽綸母親可以容忍這樣的事情,那賽綸的兩個妹妹該怎麼辦呢?我該如何保護剩下的兩個女兒?如果陌生人指責我剩下的兩個女兒,我是否就要背負著虛假的名聲度過一生?」 •[補充3]:金賽綸的家人把她當搖錢樹是否為真?又或是以訛傳訛/有心人刻意帶風向(以下為家庭關係客觀實證,歡迎補充) 1.金賽綸的母親在女兒走紅後,曾經在IG上寫下一段:「當時就想和孩子們一起從陽台跳下去,看到金賽綸哭著求救,說自己錯了,我才回過神來。」- 不足以為證 2.《認識的哥哥》金賽綸:「有一次我去中國機場,中國人向我爸爸要簽名,他們說以為是姜虎東。」 金賽綸:「我爸爸小時候很運動,並稱自己和姜虎東一模一樣。」 3.《蝸牛酒店》金賽綸:「每天早上我都會告訴爸爸媽媽,我愛他們」、「當我決定退學的時候,我的父母說我有自己堅定的想法,而且我正在努力將其付諸實踐,所以他們在等我 以下畫面出自於噓!星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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