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14歲時遭性侵」權珉娥,加害者獲判有罪……卻「無法處罰」原因為何?

國立中央大學
「14歲時遭性侵」權珉娥,加害者獲判有罪……卻「無法處罰」原因為何?
MT 今日財經
記者 金素英
2026.05.20 05:30
2021 年 1 月吐露國中時期遭性侵事實的權珉娥,分享了相關審判已告一段落的近況。
女團 AOA 出身的權珉娥(32 歲)結束了關於 18 年前遭性侵受害的相關審判。
權珉娥於 19 日在社群媒體(SNS)上發表長文表示:「今天是結束長達 4 年多漫長旅程的日子,感覺鬆了一口氣。終於完成了一項作業。」
她坦言:「有人告訴我,因為這是過去發生的案件,如果『強姦致傷』中的『傷害罪』能被成功舉證,公訴時效就不會過期,加害者可能會受到嚴厲的處罰。聽到這些話,我當時心跳加速、期待感增加,也產生了貪念與希望。」
她接著補充道:「現在二審判決已經出爐,強姦罪獲判成立,但傷害罪不成立。隨著公訴時效的過期,現實情況是無法對其下達實質處罰,但這 4 年對我來說似乎並不完全只有痛苦。」
權珉娥表示:「站在受害者的立場,結果是有罪還是無罪非常重要,但哪怕只有一項罪名成立,也具有很大的意義。」她說:「既然已經揭露了那個人是個壞人,我想我對現在的結果已經可以感到十分滿意了。」
她同時寫道:「18 年前,因為時代背景與社會氛圍,我只能選擇隱瞞,但隨著時間流逝,現在的氛圍已經不同了。」她呼籲:「我希望能告訴許多受害者,不要自責、不要躲藏,拿出勇氣大聲地發出你們的聲音。」
在向調查機構與證人們表達感謝後,權珉娥透露自己正在準備另一場訴訟。她無奈地表示:「面對這次如果不自己努力出面,就沒有人能替我解決、保護我的現實,我已經感到疲憊與無力了。」
不過她也補充:「但這次與其去貪求處罰的程度和結果,我心裡更希望的是,只要我說的話能有一句被接受就好。」她說:「與其著急,我打算先專注於皮膚的治療。請大家不要太擔心。」
權珉娥曾於 2021 年 1 月在一個節目中坦承:「國中一年級時,曾遭到一名男同學施暴與性侵。」此後便一直進行著法庭攻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