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七八糟機車駕照筆試筆記分享

元智大學
如題,前幾天考機車筆試花了一點時間做了筆記,其內容篇幅略長且雜亂無章,甚至會有些許錯誤,但或許可以為各位提供一些準備方向。
雖最後因路考敗於直線七秒而感到惋惜,但仍希望為考試的大家略盡綿薄之力,助力各位筆試部分順利通過ouo🌷
筆記內容如下⬇️
路權判斷:
行人>幹道>多線道>直行車>右邊先行
行人最大
幹道先行(閃光黃燈)
支道後行(「閃光紅燈」、「讓」標誌或標線、「停」標誌或標線)
轉彎車禮讓直行車
都是直行車的話右邊先行
右轉彎車輛應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機車排氣量
輕型機車50以下
普通重型50以上250以下
大型重型
250以上到550(黃牌)
550以上(紅牌)
*輪胎使用不超過六年
*煞車拉桿輕抓後應保留1~2cm間隙
闖紅燈:
機車1800~5400+記3點
行車安全距離
小型車為車速除以二
不依標線指示行駛 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的罰緩
*壓到停止線900~1800
若行車速度超過最高速限,且違規地點相距6公里以上、時間相隔6分鐘以上或行經一個路口以上,可能進行連續舉發
超速10至20公里:罰鍰新台幣1,200元至1,600元,記違規點數1點。
超速20至40公里:罰鍰新台幣1,400元至1,600元,記違規點數1點。
超速40至60公里:罰鍰新台幣1,600元,記違規點數1點。
手持手機:
機車1000
汽車3000
機車長度規定:
排氣量550cc(或馬力54HP)以上者不得超過4公尺,未滿者不得超過2.5公尺
載物規定:
機車違反載物規定 300~600
小型輕型機車不得超過 20公斤;普通輕型機車不得超過 50公斤;重型機車不得超過 80公斤
高度不得超過肩膀
寬度不得超過把手10cm
伸出車尾自後輪軸起不得超過50cm(半公尺)
載人規定:
機車違反規定 300~600
重型機車及普通輕型機車在駕駛人後設有固定座位者,可載一人
不得側坐
*會車需要距離半公尺
*一般道路最高速限為 50公里/小時。 若在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的慢車道,速限為40公里/小時;在未劃設車道線的道路,速限則降至30公里/小時
違反平交道規定:
初犯 15000~90000 + 吊扣駕照1年+記三點
肇事 吊銷駕照
*距離平交道3~6m 停看聽
拒絕臨檢:
初犯 1w~3w + 吊扣駕照6個月
五個月內再犯 3w + 吊扣駕照1年
酒駕:
酒測:
*機車1.5w~9w+吊扣駕照1~2年
*汽車3w~12w+吊扣駕照1~2年
0.15mg 行政罰
罰鍰:新臺幣1萬5千元至9萬元。
吊扣牌照:當場吊扣該機車牌照2年、吊扣駕照1~2年。
其他:若10年內再犯,罰鍰加重,並吊銷駕照及停止考照3年。
0.25mg 刑事責任
構成《刑法》第185條之3不能安全駕駛罪。
刑罰: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吊銷駕照:並吊銷駕駛執照,且不得再考領。
拒絕酒測or吸食管制藥品 18w+吊銷駕照+保管汽機車
十年內二次拒絕 36w
附載未滿12歲幼童 or 肇事
吊扣駕照2~4年
於10年內第二次酒駕會被吊銷駕照,且3年內不得考領
致人重傷或死亡
吊銷駕照並不得再考領
危險駕駛(汽車):
蛇形或以危險方式駕車
超速40公里以上
逼車
非突發狀況減速煞車或暫停
6000~3.6w+吊扣駕照6個月
二輛以上之汽車共同違反第一項規定,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
3w~9w,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銷駕照
不避讓特殊車輛
3600+吊銷駕照
因而致人死傷 9w+吊銷駕照
慢車 300~1200
無照駕駛(吊扣or吊銷駕照)
駕駛機車被抓1.2w~1.8w
駕駛汽車被抓1.8w~2.4w
無照駕駛(越級駕駛):
機車罰鍰新台幣6,000 元以上24,000 元以下
五年內第二次或以上無照駕駛,則會加重處罰至最高額24,000 元
酒(毒)駕吊扣(銷)駕照期間又無照駕駛:再加罰新臺幣1萬2000元
車子拋錨
車子拋錨在快車道上,應滑離車道,在路肩上停車待援。並放置三角警示架於車尾50-100公尺處,以及打112 求助。
CPR
叫叫CABD口訣:
叫:呼喚並輕拍傷病患肩部,確認有無意識。
叫:高聲呼救,撥打119求救。
C (胸外按壓):確認患者沒有呼吸,開始進行用力且快速的胸外按壓。每分鐘100至120次的速率進行胸外按壓,深度達5至6公分,並保證胸部完全回彈。按壓不得間斷10秒
A (開放氣道):將患者頭部後仰,抬起下巴,開放氣道。頸椎受損者應使用推下顎法
B (人工呼吸):進行人工呼吸(若不方便進行,則持續胸外按壓亦可)。進行30次胸外按壓後,進行2次人工呼吸
D (自動體外去顫器):盡快取得AED並依指示使用。
違規記點:
一般輕微違規 1點 累計記點 未依規定停車
中度違規 2點 累計記點 超載
嚴重違規 3點 累計記點 如闖紅燈、超速
累計6點 - 可參加講習減2點 需自費參加講習
累計12點 - 吊扣駕照2個月 一年內累計
在3個月內每違規3次,會吊扣汽車牌照1個月
記點: 是針對駕駛人的行為,累計滿6點可扣抵2點,滿12點會吊扣駕照。
記次: 是針對車輛,累計次數將吊扣牌照。
交通事故相關: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得於下列期間向警察機關申請閱
覽或提供相關資料:
一、於事故現場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二、於事故七日後得申請閱覽或提供現場圖、現場照片。
三、於事故三十日後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不得任意移動肇事車輛及現場痕跡證據。但無人傷亡且車輛尚能行駛
,或有人受傷且當事人均同意移置車輛時,應先標繪車輛位置及現場
痕跡證據後,將車輛移置不妨礙交通之處所。
需要進一步檢驗、鑑定或查證時,警察機關可以暫時扣留該車輛,扣留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行為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應於30天內得不經裁決,逕依罰鍰基準規定,向指定之處所繳納結案
🌷若是筆記內容有誤也歡迎大家留言糾正🌷
以上,預祝大家考試順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