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升格, 改名或合併, 或者系所名稱變更 履歷該怎麼寫

清華大學

竹教大

這個算不算偽造文書啊,10年前就在當特教老師了⋯⋯⋯,小知識16年才併校。

看到以上的貼文, 好奇想徵詢大家的看法. 我個人的看法是, 竹教大畢業生在履歷寫清大畢業應該沒有法律責任(學校就真的被合併了呀), 有問題的話也就是部分人士會覺得觀感不好而已. 一般認為最好的寫法應該要同時寫上新舊校名系名. 例如- 國立清華大學(原 新竹教育大學), 或 新竹教育大學(現 國立清華大學), 或 陽明交通大學 (原 交通大學), 等等. 有兩所學校(可能還有其他類似)的情形應該比較複雜, 一所是「台北城市科技大學」, 學校改名過於頻繁 (光武技術學院 -> 北台灣科學技術學院 -> 台北城市科技大學). 另一所是「高雄科技大學」, 由三所科大「高雄應用科技大學」「高雄第一科技大學」「高雄海洋科技大學」合併而成. 而且這三所科大從技術學院改名為科技大學的時間都不長(有的3年, 有的7年), 極可能有在學期間同時經歷校名三度變更的畢業生. 台北城市科技大學 及 高雄科技大學 這兩所應該屬於更需要同時寫上新舊校名. 如果只是升格, 校名沒有變更 (例如 台北醫學院, 中國醫藥學院, 開南管理學院, 佛光人文社會學院 等等)的, 只寫新校名(台北醫學大學, 中國醫藥大學, 開南大學, 佛光大學) 應該無傷大雅, 沒什麼觀感的問題吧. 系所名稱的話, 我個人目前想到的例子就是清大的工科系及醫環系. (核子工程學系 -> 核子工程與工程物理學系 -> 工程與系統科學系) (原子科學系 -> 生醫工程及環境科學系) 還有一個例子就是政大預計將「資訊科學系」更名為「資訊工程學系」. 以上.
愛心
嗚嗚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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