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PLT凍晶治療的合法性?

PLT凍晶這幾年相當火紅,從醫美到關節炎注射都有人廣泛使用 但身為一個有接觸台灣再生醫療法規的從業人士,其實一直對這類產品的「合法性」感到非常困惑? 做了一番查詢,也想聽聽各方專業人士、使用者的見解   再生醫療裡面常見的兩個領域是PRP及細胞療法 細胞療法透過<特管法>管理,醫療單位向衛福部申請通過後可以在院所執行,而且整體治療程序、所施打的制劑都要通過審核。 PRP由於是自體的療法,沒有對原始血液做性狀上的改變,符合”最小操作性”,因此衛福部的要求是使用具備許可證的醫材,經過病患同意後可以進行治療。   反觀PLT凍晶, 流程上是將病患的血液送到廠商的實驗室,製成凍晶產品後再運送回診所。 中間的血液運送、轉換成凍晶的製程,都查詢不到相關的核可執照,在細胞治療查詢系統內也查無相關核可的療法。 另外, PRP被歸類為「最小操作性」的條件之一,是現場即時製備、無跨機構儲存、無添加劑或改變性狀的行為。 凍晶處理上牽涉到延遲使用、性狀轉變(從液體變粉末)、生理食鹽水稀釋回溶,這些都已超出原先PRP適用的框架,也查詢不到醫材許可證,所以推定不適用於PRP相關的法規(?) 至於製程方面的執照,部分廠商的網站也只說是在”同GTP規格之Class 10,000無塵實驗室”,意思是相同規格,但沒有受到GTP核可。 [註: GTP是”人體細胞組織優良操作規範(Good Tissue Practice, GTP)”,用意於協助機構確保其人體細胞組織物未含有傳染病病原,在製造過程中未受污染,且不致因製造不當而影響人體細胞組織物效用與完整性。]   這樣看下來,PLT凍晶: 1.       不是醫材,因為沒有醫療器材許可證 2.       也不是細胞療法,因為細胞治療查詢系統內查不到 3.       製程貌似沒有受到監管,因為沒有GTP實驗室核可 那麼,究竟凍晶產品是歸類為哪一類產品? 又或是以什麼名義進入市場呢? 以目前市場來看,PLT凍晶產品可能透過「服務包裝」、「自體回輸」、「技術代工」等話術,規避現行藥品與醫材管理。並且因為最終在診所進行注射,如果被判定程違反<藥事法>的行為,責任也是由第一線診所承擔。   醫療產品與治療,為了守護使用者的安全,必須受到相當嚴謹的監管。一個治療的製程、成分、保存方式都沒經過把關,身為從業人士,真心覺得相當的疑惑!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實際接觸這類產品,或是有法規、醫療背景的朋友可以補充更多看法? [參考資料] 細胞治療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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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材許可證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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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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