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上個月因貧血頭暈去台中海線某大間醫院掛急診(最高的那間) 檢查診斷完需輸血
老婆血型是A 以前也曾捐過血 當天輸血前急診也有檢測過血型 結果那天輸了800的AB血
老婆回家越想越不對 為什麼會輸AB的
隔天回診老婆跟護士說他記得他是A型 護士沈默不語 也沒提及昨天輸AB的事 結果急診醫生說指數還是過低今天還要在輸 這次就輸回了A型
連續去急診四天輸了三次血共一千多cc
因為副作用關係東西也吃不下 發燒上吐下瀉交替
才三個禮拜就瘦了8公斤
現在也無法工作 這期間也有在去別間醫院跟診所 醫生也說非緊急性輸錯血是有五成致死率的 說我老婆真的是命大
因為醫院的疏失造成生活工作上嚴重不便 可要求賠償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