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沒去取貨,被告?

我購買東西,但是沒有去超商取貨,後來收到賣家簡訊。我也不想辯解什麼,因為我最後沒有去拿。我想說真的很不好意思,不管我因為原因沒去取貨,還是給賣家造成了困擾,想說能不能匯郵資給他.... 但收到他簡訊的回音,好像是已經提告了? 我爬了不少條文,好像事件定義為刑事的惡意詐欺有點難度;而我也是第一次被告,不知道我在網路上留的資料夠不夠齊全,我會不會錯過法院開來的單子什麼的。 看到網路上建議先取貨再退貨,可是我也沒有退貨過不知道要去哪裡退,而且賣家好像會承擔雙倍郵資。 我也聽過「以原就被」,就是如果真的是開庭的話應該在我所在的城市吧? 反正現在腦袋很亂,我平常很忙,所以也不想因為六百塊上法庭,更不想浪費法律資源。也不知道怎麼回應賣家,看不出來他很火大也是我付他他提的種種項目他才會覺得好一點..... 網路商家:露天 金額:6、700
megapx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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