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受害者是椒麻雞!
輔仁大學
今天我有點不爽的去問椒麻雞欺負木村的事,結果櫃台的員工心平氣和的告訴我,他們老闆是個虔誠的基督徒,常常要求他們不要與人衝突,據他說他們商場有規約在先,進駐廠商需將銷售產品報備管委會,同時禁止販賣雷同商品,但木村賣七八十樣商品,讓後來的廠商很難找到不雷同的商品,他特別強調 過去也有很多商家都跟木村有銷售品項爭執,為了避開木村的品項,他們也只能賣與眾不同的7樣商品,可是最近木村開始販賣椒麻雞的品項(椒麻雞腿飯和蔥油雞飯), 他們認為已嚴重侵犯他們的權益,才請他們的管委會出面協調,據他說全部的過程沒有直接與木村衝突,也沒有去干涉他的售價,更沒有任何冒犯行為,還謝謝我來質問他,走的時後令我有點不好意思。小哥歹勢~春假回來再邀同學過去吃椒麻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