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大陸零食店上班,最近回台灣所以寄了一些店裡的零食回來
因為想說不要有肉應該就沒問題,所以是用中國郵局寄出的
結果就是現在被卡關了
然後據他跟承辦人員的對談
承辦人員表示
螺螄粉、麵粉類不准寄(螺螄粉沒肉也不能嗎?)
有裹糖粉的果乾不准寄(陳皮梅之類也不行?)
只能寄大豆製品(所以辣條是不行的?)
因為照承辦人員的說法
裡面零食可能80%以上都不行了
想請問目前規定真的是這樣嗎?
正常入境不是只要沒有肉就可以了
怎麼用寄送的就跑出一大堆規定了?
有清楚目前規定的大大可以幫忙解說或者給個公告看看嗎?
(裡面的零食單項都沒超過六公斤,也都是自己跟家人吃而已不是要販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