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吃外食該不會要簽生死狀了吧?
東吳大學
寶林茶室引爆食安問題,讓台灣人短時間內矚目這個議題
然後整個4月都在地震
大家也逐漸忘記食安
我最近到中山站的茗香園冰室用餐
結果看到桌上這張公告
我看到嚇死了
嚇得根本不敢點上面寫的半生熟雞蛋料理
這不是我第一次去吃茗香園冰室
中山站的去過好幾次
也去過其他分店
其實他Google地圖評分都偏低
但我是吃過覺得好吃所以有回訪
個人的用餐經驗沒有遇到食安上的問題
反倒是這張公告很嚇人
直接撇清責任耶??
如果店家都對自己的食品安全沒有信心
誰敢點?
而且上面公告的時間跟寶林茶室中毒案爆發的時間差不多
所以我去看了Google評論
發現原來是Dcard心情板有人訴苦自己在中山站的茗香園冰室用餐,然後疑似食物中毒,下面也有很多留言表示遇到相同狀況
又去爬了一下新聞
其實新聞不好找
沒有出現在Google搜尋結果的前幾條
我特別去按新聞類別才找到相關報導
結果該店團隊除了說會努力聯繫客人外,竟然又同時懷疑是有人要惡意冒犯!?

圖片截自ETtoday報導
Google評論這麼多低分負評
不去做內部檢討、對外道歉
竟然是懷疑有人刻意冒犯???
然後還出公告撇清責任告訴客人是你自己要選擇點這道菜,如果出事不會對你的健康負責
哇!那以後其他餐廳是不是都比照效仿,甚至開立生死狀讓客人簽名,告訴客人是你自己要選擇來這邊消費的,出人命不負責,請問這樣對嗎?(我知道有一間網紅很愛拍得麻辣乾麵要簽生死狀,但那應該只是娛樂效果?)
而且寶林茶室出事後,衛福部也宣布今年5月開始,餐飲業將強制投保產品責任險,照這個意思,店家生產的產品就是要負起售後責任,怎麼可以撇清責任?這樣有沒有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