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嘉義中埔正在舉行衛生檢查,一早就有不少民眾聚集在公會堂等候。
一直等到中午,大家肚子都餓了,只想趕快檢查完回家。結果這時一名陳姓巡查,竟帶著自己管區內的幾名民眾,直接硬擠到一對鄭姓父子的前面。
鄭家的兒子不肯讓他們插隊。
沒想到這名巡查明明知道自己理虧,報紙卻形容他竟然「變羞成怒」,當場對鄭家兒子拳打腳踢,把人打得遍體是傷。
鄭父看到兒子被打,趕緊上前求情,結果連自己也遭殃,被巡查打倒在地。
更誇張的是,報導稱當時旁邊圍觀者有數百人,卻因為害怕這名巡查的兇暴,沒有人敢上前制止。
而事情還沒完。
巡查打完人後,竟然又把這對父子帶到郡役所。兩人事後因為傷勢不輕,已經找醫師驗傷,並準備向法院提告。
用今天的話來看,整件事大概就是:
巡查帶人插隊 → 民眾不給插 → 惱羞打人 → 爸爸來勸也一起打 → 最後還把被打的人帶走。
只能說,在不舒服的時候遇到插隊仔已經讓人很躁了,偏偏這位還有公權力。
不過補充一下,這篇刊登在《臺灣民報》的「不平鳴」欄,性質比較接近地方民眾投稿、申訴,所以文中的毆打與濫權情節,應理解為當時投稿者的指控,而不是法院已經認定的事實。
出處:《臺灣民報》第158號,1927年5月22日,第15版,〈不平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