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玩能否擺脫世俗眼光,成為「藝術」的一部分呢 ?
各位安安,我是單身不怕會失戀,衣服只穿荷葉邊的荷葉編!
貌似好一陣子沒有發遊戲介紹的文章了,最近真的有點找不太到遊戲玩呢…如果你有推薦的遊戲,留言告訴我吧!
OK但今天的文章並不是要介紹遊戲,而是想和各位討論一下,你認為電子遊戲,也就是我們俗稱的「電玩」,他能算是一門藝術嗎?
荷葉編主要是因為看了下面這篇文章,才想上來和各位討論這個議題,以下就針對文章本身來稍作解說,最後會附上個人心得,歡迎留言一起討論!
(Dcard最近不知怎麼ㄌ,排版會莫名空很多行,還請各位見諒QQ)
原文在這
文章一開始談到,2020因為疫情影響,在各平台以及地區的遊戲收入皆是高於2019的,在電玩廣泛的滲透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的情況下,他是否又能以另一種形式登場,也就是所謂「藝術」。
2019和2020不同遊戲平台和地區的對比長條圖。

之後作者提到,要討論這項議題,必須先定義何謂「電子遊戲」,根據內文提到的內容,這邊轉貼給各位閱讀一下:
電子遊戲,即英文中廣義的「Video games」,意思是”a game played by electronically manipulating images produced by a computer program on a monitor or other display”
所以電子遊戲的定義很簡單,只要是電腦程式寫出來的、透過螢幕跑出圖像,然後具有可玩性,基本上就可以歸類為一款遊戲,從世界公認的第一個電子遊戲《Pong》,到近代的《刺客教條》、《超級瑪利歐》甚至是長輩圈裡的當紅炸子雞《Candy Crush》等等皆是。
第一個電子遊戲《Pong》遊戲畫面(OMG有神人知道這上古時期的遊戲嗎…)
家喻戶曉的橫向冒險遊戲《超級瑪利歐》。
定義完遊戲後得再定義「藝術」一詞,藝術的定義相對複雜些,內文提到,「藝術必須具有以重要歷史為條件取決的文化特色,並且同時擁有指向跨文化,相對穩定的審美核心為特徵」。
而再根據內文所說的維基百科廣義解釋,「只要一個有感情的生物透過可取得的媒介所創造出可以讓其他人看、聽、體驗的東西,甚至是創造的過程,就能算是廣義的藝術」。
作者認為遊戲已完全滿足第二項廣義的解釋,但因為絕大部分的事物都能滿足這個解釋,因此說服力較為不足…
那如何進一步的證明電玩遊戲=藝術呢?
作者拿出了八大藝術來作探討。
我們都知道八大藝術包含了:
建築
雕刻
繪畫
文學
音樂
舞蹈
表演
電影
這八大藝術彼此之間都保有些許的關聯性,例如一部電影可能包含了舞蹈元素、劇場表演結合了音樂呈現、建築能與雕刻作連結,諸如此類的範例,讓我們可以得知,只要證明遊戲與這八大藝術有關聯性,或許就能把電玩視為第九藝術。
文中以《刺客教條:奧德賽》作為例子,製作團隊為了完整重現古希臘的背景,還真的去翻閱了當時的歷史文化,來讓遊戲能以最真實的樣貌呈現,有多真實?看看這部影片吧!
另外還提到了前陣子爆紅的《死亡擱淺》,小島秀夫在遊戲中運用了電影的常見手法「一鏡到底」,來展現電影般的遊戲畫面,更是請來飾演《陰屍路》的戴瑞的演員Norman Reedus來協助完成動態捕捉動畫,光是一款遊戲就包含了電影和表演,藝術含量確實不低。
《死亡擱淺》的送貨員主角山姆由知名演員Norman Reedus來飾演。
另外作者提到遊戲可以觸動人心,甚至喚起童年回憶,這點荷葉編可是舉雙手贊成阿!
一款好的遊戲能透過完整的角色鋪陳,和循序漸進的劇情,再配上帶感的背景音樂來觸動人心,你甚至能體驗到遊戲中角色所經歷的一切,荷葉編印象比較深刻的遊戲範例如《底特律:變人》,這是一款互動式電影遊戲,主要在探討AI智慧(遊戲內稱作仿生人)能否自主保有人性,以及能不能享有和人類一樣的權利,隨著遊戲的進行,我們可以深刻體會到三大仿生人各自所面對的困難,以及自身所保有的立場,像是警察仿生人康納因為身為仿生人而禁止帶有任何情感因素的堅持,和身為某種程度上的「人類」導致漸漸浮現的情感交流,一正一負的來回拉扯下產生的糾結和痛苦,都是能透過遊戲這個說書人般的媒介來傳遞給玩家,甚至會因此落下眼淚。原文以《英勇之心:偉大戰爭》作為例子,有無數名玩家就因為其感動的結局而落淚。
《底特律:變人》的警察仿生人康納。
《英勇之心:偉大戰爭》結局,有雷注意喔喔喔!
最後作者認為遊戲和其他領域或是媒介結合已經是進行式,像是前陣子火紅的末日遊戲《最後生還者》已經開始和HBO交涉,即將拍攝真人影集,或是已經釋出一段時日,改編自《巫師3》的獵魔士,都顯示遊戲融入我們生活中已經算是常態。
另外補充了遊戲界的年度典禮The Game Awards(TGA),就好比電影圈的奧斯卡,更加顯現了遊戲作為一種藝術的證明。
2020 The Game Awards主視覺圖。
輪到荷葉老弟講幹話的心得部分了XD感覺好像是在寫大學報告哈哈。
講了一大串原文的內容,其實作者就是想探討遊戲作為一種藝術到底合不合理,透過諸多的解釋以及文獻,皆可證明遊戲=藝術的正當性,荷葉編認為以理論上來說,遊戲確實能作為一種藝術,包括前面所提到的,遊戲不僅僅只是一種作為娛樂大眾的方式而存在,他所能包含的藝術含量確實之多,《刺客教條:奧德賽》讓古希臘文化重現在玩家螢幕上、《死亡擱淺》運用電影級的運鏡和畫面讓玩家體驗邊看電影邊玩遊戲的感受、《底特律:變人》讓玩家體會到身為仿生人的康納所面臨到的掙扎,什麼東西能讓你有強烈情感上的流露,並結合其他藝術於其中?除了傳統八大藝術之外,便是我們俗稱的「遊戲」。
但荷葉編認為目前遊戲能否視為藝術另一個更大的阻因,即是世俗的眼光,畢竟這世界上仍有很大一部分的人將遊戲是為一種具帶成癮性的「毒品」,認為遊戲會使人墮落、廢寢忘食,也有另一部份的人僅僅是將遊戲視為一種生活娛樂和消遣,平常根本不會去注意到遊戲的音樂或是劇情,但這些絕對都沒有所謂非黑即白的道理所在,單純只是看事情的角度不同,以及心中的尺度標準不一罷了,要說遊戲不會使人成癮嗎?的確有很多人玩遊戲玩到廢寢忘食,要說遊戲僅僅是消遣用嗎?的確遊戲設計出來的目的就是要讓人感到愉悅或是放鬆,沒有閒暇餘力去注意太多的細節也算得上情有可原,但你不能否定一款好的遊戲所具備的藝術成分,這些都是許多保有熱情的遊戲開發人員用心發想所產生的作品,至於遊戲究竟算不算第九大藝術呢?就交給你們來討論囉!留言告訴我!
那今天的深度文章(我好像也寫得不怎麼深度)就到此結束,另外想了解一下各位喜歡看這種專題式的議題文章嗎?喜歡的話荷葉邊就會盡量多蒐集一些類似的議題上來和各位熱烈討論一下!一樣留言告訴我你們的想法!
我是荷葉編,歡迎按下追蹤掌握我的所有文章,我們下次再見!ㄅ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