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長)17歲那年愛上的人
國立臺北大學
很久之前聽別人說過,17歲那年愛上的,會是人生中妳最愛的人。
聽到的當下我沒有問清楚是什麼原因,一直到今天也不知道到底是為什麼。
17歲那年,我讀女校,我喜歡的是女生。
17歲,大概是我們窩在教室裡努力準備學測的那個年紀吧。
高三,每個人壓力都很大。有的人還不確定以後的志向,有些只想趕快考好學測不想拼指考;有的人每天還是盡情的滑手機,有些則換回了傳統的翻蓋式手機。
在這個時間點上,我喜歡上了我們班上的一個女生。
她很特別,是高三才轉來我們班的,一開始我對她也沒什麼印象,大概就是知道她跟誰比較好的程度罷了。
平時跟她沒有交集的生活圈,是因為什麼而喜歡的,現在倒也模模糊糊地想不起來。
大概是她的笑容吧,我想。
但是,那時的我們並不熟,為了多認識她一點,我主動訊息她。兩天一次,一天一次,假日兩次,甚至有時候半夜也要聊。
我知道那時我該好好準備學測,也因為如此,我掙扎地偷偷哭了幾回,深怕自己這樣下去會沒有學校唸。
時間很快地來到了學測前夕,之後結束,寄發成績的簡訊早上6:00便傳來,申請大學,面試,放榜,我上了一間心目中不錯也喜歡的校系。
但她沒有,並且開始準備指考。
與此同時,我告訴她我喜歡她。
那時大概欠缺考慮,才會在她還要費心思準備指考的時候,自私地告訴她我喜歡她,讓她多了一點煩心的事。
我並沒有要求回覆,只是單純地想讓她知道,她值得讓人如此喜歡。
但在往後的許多夜晚裡,我都曾深深思考著,如果當初,我沒有在學測準備期訊息她,沒有在她學測失利後跟她告白,是不是她就能考上更好的大學。或者,我是不是就是她的累贅。
畢業後,再也沒有和她聯繫,只有在臉書或Instagram的追蹤中,看到她目前的近況。
幾次想訊息她,問她最近如何,又怕近鄉情怯,沒有話題聊而作罷。
於是在許多時候,我根本不知道我有沒有喜歡過她。
可能有人會問,有沒有喜歡過很重要嗎?現在有喜歡的人更重要不是嗎?
但對我來說,曾經喜歡過的人,就像被吃掉一口的蛋糕。那部分不見了,但甜甜的感覺(或苦苦的,看是哪種蛋糕),會一直停留在腦海中,成為回憶的一部分。成為青春的一部分。
前天卻突然夢到了她。
一樣的高三教室,一樣的走廊,一樣的下課打掃時間。只是隔壁班失火了,而我看到後立刻找到了在哪裡打掃的她,對她說:「快點把重要東西拿一拿,我們趕快逃!」
我們走了地下道,一路走到了學校後門。
我緊緊的牽著她的手,沒有放開。
我是班長,卻沒有通知班上其他同學失火了。
她想拿書,我說:「書不要拿了拿重要的東西就好了。」於是她把手機跟鑰匙放進口袋。
認識我的人都知道課本對我來說很重要,但我完全沒有拿。
我只要她平安無事。17歲那年最重要的她。
醒來之後我哭了。
我大概還是愛著她的,17歲那年喜歡的人。
就算我們現在形同陌路,或者我以為我們是如此。
就算我不敢問她當年是不是有那麼一瞬間恨我,希望我不要那麼愛訊息她。
就算我們的人生可能再沒有交會點,頂多在同學會上點頭寒暄。
我還是愛著她。
即便我會愛上其他人,在未來。或者我不知道妳有沒有可能看到這篇文,或是妳是不是交了男朋友或女朋友。
我還是愛著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