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託幫高調🙏 十年性騷擾經驗!漫長的性騷擾申訴之路 #玉O銀行職員性騷擾
匿名
這個人是性騷擾慣犯
這個人是性騷擾慣犯
這個人是性騷擾慣犯
先說結果,
我提出性騷擾、強制猥褻等告訴,不起訴。
我提出性騷擾申訴,成立。
他對上面結果不滿意於是向社會局提出再申訴,最後認定性騷擾申訴,不成立。
也就是法律上不論刑法還是行政都無法懲處這個人做的任何行為。
這個人名鄭O譯,事發後改名鄭O翊,今年11月因為性騷擾或是其他緣故被玉O銀行懲處一個大過以及調離現職處分。
他是一個很嚴重的性騷擾慣犯,我先列出網路上一些平台通緝他的文章。





由此可見他的劣行族繁不及備載,而且在我提出告訴之後,他向上述粉專管理人提出刪除文章的要求,目前已知有一篇文章已經成刪除。
好了,接下來來說我的事吧。
我跟他本來完全不認識,有次我在搭車回家時他搭訕我,我很喜歡聊天,也對於男女沒什麼差別待遇,陌生人搭訕也欣然接受,自然也因此認識不少人。
但是我也遇過幾個不好的經歷,例如說學校內的同學搭訕之後跟蹤我回家數個月的,或是搭訕隔天要求交往不然就自殺的,有時候被搭訕的時候我會發覺對方怪怪的,但常常只要講話了就會變成不能挽回的結果,而這次我真的遇到貨真價實的變態了。
他一開始跟我性邀約,我沒打算理會他噁心的價值觀,一直說我要結婚了不要打擾我,後來他開始摸我,我不理他,跟他說不要打擾我,我要休息,他還是繼續摸。
然後他還強行拉我合照,要我笑開心點不然就不住手,我抱著息事寧人的想法順著他,但沒想到這幾張合照變成他後來主張我們合意的證據。
他開始變本加厲,我忍耐到下車想離開他,但他拉著我要一起走,這個過程監視器有拍到他摸我頭摸我的背,然後強行擁抱我數次,並強吻我,親到臉頰跟脖子。
我當下嚇哭在原地,馬上跟家人說,並且馬上報警。
我跟家人的通聯都有紀錄,也有明確提到遇到性騷擾該怎麼辦,我該怎麼做,基本上我都照著網路上教學的盡量做了,但這一切還是失敗了。
檢察官不起訴的理由:
1、我在車內被性騷擾的時候沒有大聲呼救,判定為合意。
2、我後來被強吻強抱之後,我還坐在原地大約十分鐘,沒有在被抱的當下求救,判定為合意。(那十分鐘我在原地大哭、跟家人求救,都有對話紀錄)
3、合照。
4、我在被強吻後,監視器畫面看到我後來有翹腳+喝飲料,感覺很愜意。(實際上我在哭)
5、犯人說他沒有做任何性騷擾行為,他說我都是瞎掰,是想要騙他錢的小模之類的。
社會局性騷擾不成立的理由:
1、即使監視器畫面我的確有被騷擾,但我事後還有跟犯人交談,因此判定合意。
2、合照。
3、我提出的當下心情紀錄、諮商證明、創商後壓力症候群、重度憂鬱症證明,都屬於間接證據,不採用。
4、家人說明我當下狀況也屬於間接證據,不採用。
5、犯人說他沒有做任何性騷擾行為,他說我都是瞎掰,是想要騙他錢的小模之類的。
綜上所述,「沒有積極反抗到全世界都知道 / 嚇傻在原地」就不能認定你不同意這個行為,而你沒有不同意就等於合意。only YES means YES 在這裡不適用。只要犯人否認所有作為就可以開心逃脫責任。
這篇文章想告訴大家,性騷擾/性侵害是真的很難告成功,為了守護自己的身體自主權我們需要更加謹慎,通常被性騷擾的當下都是傻住的,但是這樣的反應不能讓你在告訴中獲得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