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回覆 北捷偷拍曾文龍博士
國立臺灣大學
公開回覆2 北捷偷拍曾文龍博士之高鐵案外案原文連結🔗聽說曾博士已發律師「聲明」+警局「備案」
我對曾博士提出兩個問題:
第一,我當下詢問您要不要讓我報警,如果您是拍攝正當照片,為何不報警,而是刪除+道歉?
第二,律師聲明+警局備案?您怎麼都剛好選沒有法律效力的行動呢?
曾博士,可以了啦,再凹就難看了!
給你2個免費公關建議:
1. 公開發文道歉,承諾未來不會再偷拍女生裙底
2. 捐款30萬元給「勵馨基金會」作為預防與終止性別暴力所用。我相信對於房地產教父,30萬不是大數字。
若您做到以上2點,我會撤掉文章,相信社會大眾會原諒您。
如果曾博士想要繼續狡辯,我的回覆如下:
1. 當下我有翻拍到您手機中的違法照片。我現在不公佈,是因為我沒有笨到違法散播他人私密照。等您正式對我提告,我會立馬提供警方。
2. 我不是被拍的當事人,現在無法對您提告。等您對我提告,我會立馬告你誣告+民事求償。屆時您就會變成法院認證的偷拍博士。
3. 如果您堅持沒有拍攝女性裙底,請您盡快「報案」並請警察扣留手機,把你刪除的資料回復。也歡迎你主動把照片大方的po出來,交給社會大眾公評。
4. 因為您的偷拍+誣告行為,我會心生恐懼不敢坐捷運,所有計程車收據我會留下來,因為被您誣告損失,包含但不限於時間、精神、律師費等,我會一條一條列出,對您求償。
5. 當下您在清理「最近刪除」相簿的時候,我還有看到一些其他東西唷~這部分我還沒提出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