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這個能不能發在這裡,關於警察吃案
國立中山大學
我上週回老家
阿嬤被隔壁鄰居小孩(已滿18歲)故意用木棒敲打背部導致我阿嬤跌倒,我阿嬤有跑去警察局報案,但警察一直說"所以你要告什麼"
我阿嬤國小畢業,也不知道這能告什麼,就跟警察說我這樣被打我想要報案,
但警察就更兇 "我知道你要報案阿,但你要跟我講你要告什麼阿? "
我阿嬤就走回來決定不報案了,以為這個沒辦法報案
結果同一周,我阿嬤回收撿來的紙箱被風吹到隔壁鄰居家的騎樓,我阿嬤走去撿回來,就被隔壁報警說私闖民宅
警察跟隔壁鄰居談完,轉頭就跟我阿嬤說 "對方要告你,你要不要和解"
我阿嬤當下嚇到說直接拿出500元說能不能和解,不要告他,最後以1000元和解。
當我聽到這個事情時感到心情很沉重,因為其實隔壁鄰居本來就都有點故意針對我們家,我也鼓勵阿嬤如果有遇到什麼問題,不要怕,報警就對了,結果阿嬤第一次報警就這樣被打發...
後來去問里長才知道,原來隔壁鄰居的朋友就是在警局(不確定是否為該事發警局)當警察,所以我自己猜測是因為這樣而有包庇的情況...
我在外面工作時,一直很擔心家裡,也感到滿滿的無力感,
但礙於工作與經濟能力問題也無法將阿嬤帶上來一起生活,
除了透過警察,我們還有什麼管道可以讓我們伸張正義?
還有報警是一定要自己想要告什麼才可以嗎?
對於我阿嬤的年紀他根本不會Google,也不會打電話,連報警也是走去警察局報警,拜託各位給我點意見,我目前是安裝了監視器以及先拿一支手機交阿嬤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