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的網拍退貨(文長)

因為網路購物越來越便利的關係,所以也衍生出許多網購行為的問題 最近又常看到女孩版上在詢問:退貨不給退;退貨只能轉購物金;退貨需要負擔運費嗎 等等問題,想說稍微整理一下之前得到的資訊,文末會附上幾個參考網址。 至少知道自己的權益有哪些,維護自己的權益不等於就是奧客 當然態度上也不能太咄咄逼人,不然就會有點像奧客了 XD A. 七天鑑賞期 1. "消保法"明訂:只要是企業經營者(註一),就都享有七天鑑賞期。 2. 鑑賞期內退貨,毋需任何費用!  →消保法第19條第一項之規定:郵購買賣(註二)之消費者,對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7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3. 鑑賞期的適用  →企業經營者《一定》要有七天鑑賞期服務(註三)  《注意:二手物品出清的賣家(其為非企業經營者),則不在此限制內。》  →面交,又分為契約內容、履約方式兩種(註四):   a. 當場拆閱檢視商品,不適用七天鑑賞期;反之,若沒有當場檢查,則適用。(面交為履約方式時)    (若買方主動提出,賣方不得拒絕!)   b. 若買家跟賣家提出先面交再決定是否購買,此則不在七天鑑賞期保障內。(面交為契約內容時) 註一:企業經營者為指以設計、生產、製造、輸入、經銷商品或提供服務為營業者,簡單來說就是只要網路賣家為B2C(Business-to-Customer)的形式就是企業經營者。 因為曾發生過賣家以「非企業經營者名義聲明」,不提供鑑賞期與退換貨服務的情況。這邊要提醒,不管是哪種交易平台(pchome、yahoo、ebay、露天拍賣等等)或是自己開粉絲團架網站這種,只要《有商業經營模式》,就是消保法內所指的企業經營者。 補充:消基會判別賣家是否為網路企業經營者: 觀察賣家是否常態性的銷售商品,而非僅僅是偶一為之者。 像是同一款商敏的存貨量達3~4件、同一鞋款有諸多尺碼供挑選等等。 註二:郵購買賣乃是指企業經營者以電視、型錄、網際網路或其他類似方法,使消費者《未能檢視商品》而與企業經營者所為之買賣。 註三:因《消保法》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若網路賣家有以下情形,或其他類似情形,皆違反消保法: a. 「無法接受買家以不適合、不喜歡或其他理由要求更換顏色、款式或退款」 b. 「買家若無法接受請勿下標」 c. 「若下標表示同意規範」 消基會也表示:網路企業經營者買賣規約之訂定,不得違反法律強制條文,亦不得迫使消費者放棄法律所賦予之權利。 註四: 面交作為契約內容:買家跟賣家提出先面交再決定是否購買 (此不適用7天鑑賞期) 面交作為履約方式:買家在網路上買東西也付款後,選擇向賣家以面交拿貨(此則視情況適用鑑賞期)。 B. 退換貨相關事誼 1. 鑑賞期內,退回商品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企業經營者不得強制要求消費者將貨品寄回。  →企業經營者不得要求消費者自行吸收郵寄費(運費)或銀行退款手續費等 注意:若是消費者自行提出要將貨品寄回的要求,則不在此限。 2. 主張退貨後,企業經營者應於一個月內,《自行》到消費者住所或營業所取回退貨商品。 (也就是說,企業經營者要自己去收或是委託貨運公司去收!) 注意:若企業經營者委託貨運公司收退貨商品,一定要索取收執聯保障自己喔~ 3. 衣物下過水後發現瑕疵,可以退貨。  →此指的瑕疵為:非人為也非下水所造成的瑕疵(須舉證!!!!!!),消費者可以主張退換貨,賣方不得拒絕。 4. 鑑賞期內的退換貨次數:只要從事郵購買賣,都可以主張退換貨,前提為:每次訂購的是不同商品。 例一:買了一件黑色衣服,但不滿意→可以換貨:同件他色。 例二:續例一,換白色後,對白色也不滿意→可以選擇再換或是退貨。 例三:買一件黑色衣服不滿意,想換「同款不同件(同色)」→僅能一次!(除非換之後拿到瑕疵品!) 5. 退款部分:一經消費者主張退貨後,兩造的契約關係解除時,須《恢復原狀》(註五)。  →也就是說,賣方得全額退款,也不得在退款中扣除任何費用(運費、手續費等)  →轉購物金這種鳥事,是違法的!(不合乎恢復原狀之相關規定,也不利於消費者) 註五: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退款部分的相關適用規定:消保法的第十九條第一項、民法第259條,有興趣的去翻翻,我現在好想睡XD) C. 其他郵購買賣相關問題 1. 賣家是否該提供其營業場所之地址:是的,一定要!(消保法第18條之規定,為避免消費者付費後,遲遲收不到貨品,並聯絡不上賣家的情況發生。) 2. 賣家收的運費跟實際上託運的費用(實際幫你寄出包裹的錢)不同? 運費不一定等於實際郵資,且若在下標前已看到賣家開的運費,你下標也等於認同此買賣契約! 3. 哪些項目是只要你下標,就等於認同該買賣契約?  a. 賣家規定的追加工作天數  b. 超過追加天數,賣家提供的處理方法  c. 如發生斷貨情形,賣家提供的處理方法  d. 發生斷貨時要求退款的金額 (例如:是商品金額或商品金額+轉帳手續費)  e. 賣家所開的運費 -- -- -- 終 -- -- -- 如果有哪邊錯的地方,再糾正我~ 因為自己以前在這方面很常吃虧,我家有妹控傾向的法律系姊姊出手相助, 幫我戰過幾家網拍客服不說,還丟了一堆相關規定給我看。 打超長,一方面是希望可以解釋清楚,另一方面是希望以後買東西時不要被店家嚇唬了! 好啦 QQ 我等等會在下面附上簡易版 QAQ 雖然我還是希望你們看完 QQ -- -- -- 簡易版 -- -- -- 1. 七天鑑賞期內《無條件》可以退換貨 2. 退貨之運費不得由消費者負擔,除非有例外之情況(消費者自行提出)。 3. 退貨之款項,店家得《全額》退現,不得扣除任何費用或轉成購物金。 4. 退換貨次數:同款項商品僅限一次,除非換到瑕疵品(ex:紅衣s,換紅衣s)。但同款不同項,則不在此限(ex:紅衣s,換同款黑衣s,不滿意可再換同款黑衣m或是同款白衣s)。 5. 店家得註明其營業場所之地址,以防止消費者聯絡不到店家! 6. 任何前提式告知不得退換貨之標語,都是違法的! 7. 下標等於認同買賣契約之內容:  a. 賣家規定的追加工作天數  b. 超過追加天數,賣家提供的處理方法  c. 如發生斷貨情形,賣家提供的處理方法  d. 發生斷貨時要求退款的金額 (例如:是商品金額或商品金額+轉帳手續費)  e. 賣家所開的運費 (其他細項規定,請詢問消基會。) 任何消費糾紛,請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或是上消保會網站查詢。 相關資料來源: 1. 「網拍消費權益」:
2. 「網拍退貨店家可以不退錢嗎?」:
3. 「網路購物退貨限制違反消保法七天鑑賞期規定」:
4. 「中小企業法律服務諮詢專區」:
-- -- -- 讓我囉嗦兩句 -- -- -- 希望能幫助大家啦 ˊˇˋ 但是是偏向讓大家懂得保護自己的權益這方面, 而不是要讓有心人士拿這些東西去刻意為難店家 (像是上面舉例到的,買紅衣s不滿意,換黑衣s,仍然不滿意想換白衣s,繼續不滿意想換黑衣m,類似這種有點為難店家的狀況。雖然是合法的維護自己權益的行為,但是有時候請考量到有些店家也只是小本經營,經不起這樣的折騰。) 簡單來說就是希望大家可以不要吃悶虧,但是也記得要有同理心 >< 不過對於惡質店家,就不在此列了 XD 謝謝大家撥冗看完這些裹腳布~ XD 有錯真的要告訴我RRRRRRRRRRR 霸託!!
愛心
326
33
全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