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再拼一次嗎?

我是考一般警特三等犯防組 昨天放榜看到自己分數真的很難過 差錄取標準9.22分(我58.6,錄取標準67.82) 原本還以為不會差那麼多的說… 我今年大概一月開始準備(全職考生) 因為是上函授課程 身邊也沒有考國考的朋友可以幫忙 所以申論題都只是自己練 考試時幾乎都會寫 方向也都正確 我猜只是內容不夠完整 所以分數不好 不知道該不該再拼一年 希望大家給我一些意見~ 以下附上專業科目成績 諮商與輔導 52(10、14、14、14) 社會科學研究法 64(20、16、10、18) 社會學與社會工作 66(申:12、14 選:40) 心理學 58(21、11、5、21)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60(13、18、15、14)
愛心
哈哈
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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