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再拼一次嗎?
匿名
我是考一般警特三等犯防組
昨天放榜看到自己分數真的很難過
差錄取標準9.22分(我58.6,錄取標準67.82)
原本還以為不會差那麼多的說…
我今年大概一月開始準備(全職考生)
因為是上函授課程
身邊也沒有考國考的朋友可以幫忙
所以申論題都只是自己練
考試時幾乎都會寫 方向也都正確
我猜只是內容不夠完整 所以分數不好
不知道該不該再拼一年
希望大家給我一些意見~
以下附上專業科目成績
諮商與輔導 52(10、14、14、14)
社會科學研究法 64(20、16、10、18)
社會學與社會工作 66(申:12、14 選:40)
心理學 58(21、11、5、21)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60(13、18、15、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