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 #請益 有約僱人員也是少於一個月內提離職的嗎?
匿名
本人是今年新進的約僱人員
(契約僱用期限至112年高考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沒有明確壓日期,但人事說大概到十月)
有鑑於單位業務量實在太大
同事間職責區分明確
因第一次進入公家單位,又因前手已離職
所以我完全是在沒有業務交接的情形下上工
做一件被唸一件 新的東西又一直冒出來
由於科內業務是分地區的,又有很多密件
在沒有閱覽權限下,同事也根本不知道我的前案到底是什麼一回事,辦起來真的是很棘手,常常一個文搞個半天一天想擬辦,加班根本常態😿
最近看到有個跟畢業科系相關職缺工作開缺想丟履歷,二月中面試
如順利錄取預計是三月上工
有看過法條:依「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6條第2項約僱人員僱用契約書格式範例所載,應於1個月前提出申請,離職簽陳經機關首長核准後,填妥離職人員交代清單(繳回職章及識別證)及離職通知單,送人事單位開立離職證明。
但不確定新的公司會不會等我一個月來跑辭職簽
估計最多應該是只能等待兩週
想請問有沒有約僱人員也是一個月內提離職成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