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台中市衛生局的那些事 #勸世
國立成功大學
近日公務人員高普考放榜了,常說到趨吉避凶,雖然我不知道哪裡是吉,但我知道哪裡是凶
因此發文讓要入行的各位,若未來對公務人員有興趣,且是衛生相關的人,要小心這地方。
1.工作量分配不均
現況下各科室的正職公務人員和約聘人員的數量相差不多,然而因為現任局長的政策,要求大部分的業務都需要給正職人員執行,因此約聘人員的業務被大幅縮減。
2.人力嚴重不足
承上述,理論上公務人員除了被打丁等或是兩大過之外,基本上不會被離職,也就是俗稱的鐵飯碗,然而近年來台中市衛生局的離職率逐漸上升,同部門內在這一個月就有兩個人離職了,隔壁部門也有聽到一些離職的消息,原因除了上面提到的工作量分配不均,更嚴重的是氣氛問題。
什麼是氣氛
簡單來說就是非我族類者誅
不是小團體內,不是主管喜歡的人,就是業務做到死。
可以看著旁邊的人在喝咖啡閒聊,然而你就是要做到瘋狂加班。
說到加班,公務人員的加班費是有天花板的,勞工的天花板是46小時/月,公務人員是一年幾千塊的加班費。
剩下的可能用國旅卡,或者是根本就不補給你了,畢竟加班的審核是主管,主管不給,你也拿不到。
這情況已經嚴重到,公務人員提供的福利,無法讓人願意留下來,寧可離開也不願意待在這險惡的環境,更甚者是,如果你不是小圈圈,但也不是被搞的人,你還是會處在一個沉悶且壓抑的環境,只能勉強自己撐過三年調職。
3.繁文縟節的程序
正當你覺得做不下去,真的狠下心來,想要離職的時候,你會發現,剛剛說的一和二以及三都會一起跑出來整你了。
當你準備離職,不管你年資多少,甚至你是個剛進來不到三個月的新人,主管都會卡好卡滿,會用各種奇怪的理由,把你拖到30天後才能離職[1],當你被卡之後,你就只能持續做事情做好做滿,同時還會用更加惡劣的話語來污辱你,既不讓你走,更不讓你解脫。
[1]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2條-1
公務人員之辭職,應以書面為之。除有危害國家安全之虞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不得拒絕之。
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應於收受辭職書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准駁之決定。逾期未為決定者,視為同意辭職,並以期滿之次日為生效日。但公務人員指定之離職日逾三十日者,以該日為生效日。
一般勞工如果發現公司環境惡劣,三個月內可以隨時走人,然而衛生局這裡會把你卡到最後一刻,還會用不同的情緒勒索方式去要求你做事情,即便你是一個什麼都不會的新人。畢竟他們的目標就是來噁心他們看不慣的人,並不想要好好做事。想要辦離職還會有一堆程序還無法好好跑完。
未完待續
如果反應還不錯的話,可能會再補充一些長官們的荒謬言論給大家笑一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