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書記官一點心得

Anonymous
個人公職生涯今年滿第十年 前面七年都在地方政府 受不了地方的迂腐 還有長官看到民代就軟趴趴 四年前轉考書記官今年剛好任職滿三年 我是分發到檢方 所以是檢方書記官心得 來講一下感想 其實做久了也就那樣 東西很多很雜很全面很多元 但都圍繞著刑法以及刑事訴訟法 上班不外乎進行 開提票、做電話紀錄、轉調解、送車鑑 做結案、寄書類、催贓物入庫 加上每個月固定的內外勤 說很忙,進行多的時候真的很忙 但忙完一個段落,自己的時間也是很多 書記官最棒的就是工作很自由 進度完全在自己 送二審再議、職議的你可以隔天就送出去 也可以第13天送出去 起訴送審的也可以第29天送出去 只要不被研考通通都是由你自己決定 (當然不可能都拖到最後一天,只是比喻) 開庭開久了其實也就那樣 年籍、權利諭知 之後就像固定模板一樣 問是否認罪 有被害人的問要不要跟對方和解 起訴或不起訴其實不用開庭就早已塵埃落定 開庭也變成跑個形式 真要說缺點 就是三不五時不固定的專案 尤其海巡報指揮的案件 海上的船是沒有管你禮拜六日的 因此也有機率禮拜六日或連續假日遇到專案 但專案也不是天天有 運氣好的股(很資深或屆退) 主任根本很少或不分專案給這種檢察官 配到剛分發的也不錯 因為太菜了,主任也不敢讓菜鳥接專案 最怕就是配到年資中等,已經實任 在排升主任班隊的那種檢察官 那種真的是只有操可以形容 但一個地檢也就是一兩個的名額 (這是比例上來說,當然六都升主任的名額多,但書記官也很多,所以比例上一樣) 真的配到這種,只能祝福檢座早日高升主任 大概就這些吧 其實我還蠻喜歡中央單位的 不會有民代的關說 (根本沒人敢) 經費也充足 不會有加班費沒辦法報的問題 個人真的是完全厭惡地方政府 尤其自科長以上到各局處長 每個真的是為了求官各種不擇手段 書記官真的還不錯啦 不是反串 推薦給有心往公職的朋友們 要記住 任何工作 爽的一面大家都很低調不會講出來 往往只會說最辛苦的那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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