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罰?罷凌?

教育部明文規定老師禁止體罰學生,罰站,抄課文都被列為禁止。父母管教子女也被政府規定不得用打的。 小孩在這樣的保護下,出社會了在職場中,卻感受到180度轉變,可能處處受到職場罷凌,尤其是公務人員體系。政府竟然說公務人員被主管要求伏地挺身不算罷凌,而小學生連罰站都禁止了。想想真是不勝唏噓啊!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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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扯了
這樣說蛙跳、跑三千都在情理之中啊!公奴不是叫假的。
衛福部是從強身健體的角度思考,教育部是從教學管教的觀點思考。 不衝突啊!
因為公務人員不是被當成人而是奴才,連基本人權都沒有
立意良善,查無不法,謝謝指教(你叫什麼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