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 一般行政選填志願分發vs保留,緊急求問!求救求救求救!

(以下先交代個人背景,但稍微模糊化) 我是一般行政,僥倖上榜(比錄取線高一分左右),正額1xx多名,但在倒數最後一張榜單上。 我是雙北人,但有碩士(在外縣市),希望分發機關能留台北… 但是我想先完成碩士(只差論文),可是我打去問人總,他們說就是選填志願前去保訓會申請保留!但是!!!我的名次就不見了,他說一旦我的保留理由原因失效(畢業或休學),他們就會把我「隨機分發」到缺人的機關,也就是說到離島就去離島,或到偏鄉也都必須去,食宿自己想辦法,不去就是放棄資格了!(也就是說我白考了?!) 於是我現在很焦慮 1. 我到底要不要保留,問人總他們就是只回答:申請保留就是放棄今年的志願序,「只能」被他們隨機分發。 但我很不理解,明明這個成績序位是我努力考出來的,怎麼一旦保留了我就被排到今年所有考生的最後面了。我不能先搶下理想機關再申請保留,隔一年再回來嗎! 2. 我聽之前補習班老師跟學長姐分享,可以用學籍保留一年,等來年的時候會比當屆的考生優先選填! 但我就不懂了,為何人總那邊堅持一個說法:申請保留,考生只能被「隨機分發」。 可就明明前輩們說可以跟著隔年一起選填分發,甚至還能優先選到好缺? 3. 另外,我的情況特殊一點,我剩一學期在學,跟一學期休學,總共是一年。所以勢必會先休學再復學。所以我是擔心人總那邊會去查我的學籍狀態(畢竟我的學校就是公立的,而且那邊人事室還開缺,也就是他們有內應能隨時監視我的學籍狀態)但我個人是覺得有點侵犯隱私權,但是他們也明文寫定了一旦保留理由失效就會進行分發程序,這一點我就超糾結的。怕隨時被分發掉或隨時被拔掉公務員資格。 4. 延伸問題,因為家裡有經濟壓力,家人是一直勸我先選填趕緊去工作,畢竟我卡在不上不下的名次(中間偏後)好缺不一定搶得到,但如果按照榜單上2011(據說是雙北的考場編號?),依照這個順序比例我還是有很大機率留在雙北。可是我一旦分發了,就是開始工作了,根本沒時間回學校了,何況之後能不能在職進修(請假?還是留職停薪?)都兩說😭⋯⋯中間受訓1+3個月好像也無法請假嗎⋯⋯ 言之意下選擇去工作,就是放棄學業了… 5. 最後是額外的問題,基於上述的問題,不論a情況(直接先保留之後被分發),b情況(沒有保留直接去工作但我不死心還是想請假完成學業),中間都沒辦法有其他的工作了嗎? 6. 我想了一個折衷辦法,選填預估缺(明年五到六月的)作為我的第一志願,那是不是在還沒被分發機關之前我還是能繼續我的學業,並且不需要額外申請保留,但是這中間有需要先去受訓嗎?還是等確定有分發到機關再去受訓呢?以及最後但最重要的一個問題。請問在我正式分發到機關報到前,我現在是能先工作的嗎?因為我怕會不小心犯到兼職的問題。一不小心又被撤銷資格了。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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