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 約僱職代另考(年終)標準&失業給付/就保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約僱職代當初簽約期間從二月中到十二月中 日前得知我代理的人會如期復職 於是我得想下一段出路了 決定繼續走公家機關或者一般民間公司 想請問一下,如果以公家機關場合 新公家機關不一定願意可以等我這麼久 (不過是說公家機關找人到面試錄用很長或許有機會) 如果我提早從目前的公家機關離職到新機關 假使12/1在新公家機關場合 明年還有另考獎金嗎?! 這樣的另考標準會是怎樣?! 自認在職實績平平可能沒有甲等,感覺可能乙等?! 有在考慮是否把能請的假請完,就更不可能甲等了吧 還有加班補休不知道能否換錢? 一些補休可能拿去請假面試,剩下時間<20小時場合的話 當然我知道 提早離職選擇的是民間公司另考這部分就沒有了 也得知了約僱職代契約期滿可以申請失業給付 但這得等一個月後才有,而且是投保薪資級距的60%=可能兩萬左右不到 要打零工還得要注意是否超過平均薪資 這部分是想請問 如果中間有幸可能考上地特或者初等 可以領所謂的「就保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嗎?! 感覺如果是公保不是勞保不太可能 唉,如果可以的話 真想要契約滿後到初等前先不工作 專心準備初等,也有考國營相關考試 (別砲我我也有準備高普三四等,考初等只是多個機會而且地特難度很高) 但礙於經濟壓力似乎不太可能 請問有前輩有類似的經驗嗎?! 謝謝大家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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