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抒發 一句「恭喜考上啦!以後就是鐵飯碗了,吃穿不愁了!」的悲哀

鐵飯碗的生鏽真相:上榜的喜悅,在台北的租屋處裡化為一聲嘆息 「恭喜考上啦!以後就是鐵飯碗了,吃穿不愁了!」 放榜那天,親戚的祝賀聲言猶在耳,他看著榜單上自己的名字,心中滿是對未來的安定感與期盼。 然而,當分發結果出爐,紙上印著「台北市」三個字時,這份喜悅卻在短短幾個月內,被首都高昂的物價與租金消磨殆盡。 考上公務員是真的,但在大台北地區「苟活」,也是真的。 殘酷的收支算術題:當薪水的一半獻給了房東 以目前台灣剛考上普考(四等)的基層公務員為例,本俸加專業加給,帳面薪資大約落在 $43,000 元上下。扣除公保、健保、退撫基金等法定項目後,實領(入帳)金額大約只剩 $39,000 至 $40,000 元。若是初考(五等),實領更只有 $33,000 元左右。 你帶著這筆看似穩定的薪水北上,他將立刻迎面撞上台北市租屋市場的高牆。 居住開銷($16,000 - $18,000): 在台北市,想租一間有對外窗、不用與他人共用衛浴的獨立套房,每月租金起跳價落在 $15,000 至 $18,000 元之間。若不想住頂樓加蓋或潮濕的地下室,這筆錢省不下來。再加上房東往往以每度 5 到 6 元計價的電費,夏季冷氣一開,每個月的水電費與租金加總,輕易就突破了 $18,000 元。 伙食費($10,000 - $12,000): 台北的物價不容小覷。隨便一個排骨便當 $120 起跳,一杯手搖飲 $60。就算早餐只吃便利商店,午晚餐吃平價小吃,一天控制在 $300 到 $400 元,一個月的伙食費也需要至少 $10,000 元。 交通與通訊($2,000): 幸好現在有 TPASS 基北北桃 1200 元通勤月票,加上手機月租費約 $600-$800 元,這部分開銷勉強能壓在 $2,000 元以內。 算一算,月底還剩多少? $40,000(實領薪資) - $18,000(租金水電) - $12,000(伙食) - $2,000(交通通訊) = $8,000 元。 這剩下的 $8,000 元,必須用來支付日常用品(衛生紙、沐浴乳)、偶爾的醫療掛號費、衣服鞋子的替換,以及逢年過節回中南部老家的高鐵票。 每當夜深人靜,看著狹小租屋處的天花板,你總會忍不住想:如果當初分發到其他縣市呢? 在台南或高雄,同樣條件的獨立套房,租金大約只要 $7,000 到 $9,000 元;在台中,大約 $9,000 到 $11,000 元也能找到住得相對舒適。但重要的是,中南部的日常餐飲開銷也能再省下兩到三成。 如果在中南部,每個月或許還能存下 $15,000 到 $20,000 元,幾年後甚至能開始看房、規劃未來。但在台北,同樣的職等、同樣的努力,他卻只能被迫成為一個「精緻的窮人」。他的薪水沒有比較少,只是台北的生活成本,無情地吞噬了這份「國家保障」。 法律嚴格的禁止兼職 公務人員薪水是就這麼微薄,那兼職可以嗎?答案是不行。雖然法律規定可以上報機關核准後可以兼職,但有誰會真正的做呢?除了林洋跟王齊麟拿了奧運金牌,政府可以為了他們特別修法專款之外,基層公務人員只能卑微的領那份死薪水。 有人說,可以跑外送呀!? 公務人員早八晚六的,甚至有些人業務繁雜到晚十的,真的還有體力在去跑外送嗎? 再來說說職場及制度 1. 僵化的制度與「合法坐牢」的綁約困境 限制轉調的緊箍咒: 高普考綁定 3 年、地方特考更是長達 6 年(雖近期有修法調整綁約規範,但本質上仍大幅限制流動自由)。這意味著,如果你運氣不好分發到「屎缺」或遇到有毒的長官,在綁約期滿前,你幾乎無路可逃,只能選擇離職或硬撐到身心生病。 2. 來自「上、外、下」的三重精神折磨 公務員不只要面對業務,更要面對各種不合理的人際與政治壓力。 上層的官僚與霸凌: 體系內充滿「外行領導內行」與「推諉卸責」的文化。許多長官為了升官或明哲保身,遇到問題往往把基層推出去當砲灰;職場霸凌(如言語辱罵、不合理的工作指派)在封閉的公務體系中更是難以申訴。 外部的民代施壓: 許多地方民代(議員、立委)為了選票或樁腳利益,常對公務機關提出不合理、甚至遊走法律邊緣的要求。長官為了順應億元或立委意志,常常各種刁難或者不會留下施壓記錄的方式逼迫基層從事涉及違法或者順應長官上意扭曲法規意旨的解釋,以利議員或立委可以在樁腳下邀功,因而造成基層公務人員要扛下法律責任。 下層的「刁民」與 1999 濫用: 1999 便民專線立意良好,卻淪為許多民眾洩憤、情緒勒索及互相報復的工具。動輒得咎、惡意檢舉,基層公務員不僅要處理原本的業務,還要耗費大量心力寫報告回覆這些毫無邏輯的客訴。 請調困難: 即使綁約期滿,想要商調到其他單位,還必須經過原單位主管的「放人」同意。許多機關因為缺人,長官會百般刁難、卡商調,導致公務員失去職涯選擇權。 3. 制度性的「懲罰優秀」:勞逸不均與考績法 能者過勞,擺爛者長存: 公務體系極度缺乏淘汰機關(幾乎無法開除人)。這導致一個畸形的現象:只要你展現出辦事能力,長官就會把所有棘手的業務塞給你;而那些每天泡茶看報、裝死擺爛、打混摸魚的人,領的薪水卻跟你一樣,甚至因為年資高而領得比你多。 輪流「吃乙」的考績制度:目前考績法規定甲等有比例限制(通常約 75%)。在「勞逸不均」的情況下,考績卻往往不是看績效,而是看年資或背景。新人、沒有靠山,或是請了產假/病假的人,常常淪為被部門犧牲、拿乙等的墊背,嚴重打擊認真做事者的士氣。現行修正草案能不能修法通過並執行仍是未知數。 4. 待遇與願景的嚴重落差 薪資追不上通膨與民間企業: 過去公務員的優勢是穩定與福利,但隨著物價與房價飆漲,基層公務員的薪資(尤其是六都地區)已難以維持良好的生活品質。具備資訊、工程等專業技術職系的公務員,其薪資更是遠低於民間科技業,毫無留才誘因。 看得到吃不到的加班費: 業務量暴增,但機關的加班費預算卻有上限,若要拉高加班費預算,縣市首長為了將錢拿去收買選票,往往會投入民眾比較有感的社會福利或公共建設支出,而駁回機關提報的加班費預算提高計畫。 另外超過上限的加班只能換成「補休」,實務上,業務根本多到讓你休不完,很多機關及很多公務人員,每月平均加班時數20~30小時根本家常便飯,要申報加班費時,卻告知只能申報10個小時或更低,最後加班費只能平白送給國家。並且加班費也不像一般勞工有1.33及1.66,或國定假日有雙倍薪資等待遇,同樣是勞工,因為你的身分及雇主是政府,國定假日出勤卻沒有相應得待遇。 年金改革打破最終防線: 過去公務員願意忍受低薪與委屈,是為了退休後的保障。但年金改革後,退休金大幅縮水,中央政府不願挹注公保年金,以致末代舊制公務人員看不到保障。另外,退休年齡延後(做到 65 歲),「先苦後甘」的承諾被打破,剝奪感促使許多年輕公務員決定及早停損、轉換跑道。 5. 防弊重於興利的「圖利罪」恐懼 動輒得咎的法規: 台灣的行政法規繁雜且充滿灰色地帶,且檢調對於「圖利罪」的認定經常讓公務員感到恐懼,如最近為了一個電鍋的清潔員,檢察官卻往死裡打,監察委員濫用公務車卻可以全身而退,基層公務人員往往是高官為了上位,做為砍頭的犧牲品。 基層公務人員為了避免被扣上大帽子、甚至惹上官司,公務員只能選擇最保守、程序最繁瑣、最無效率的方式辦事,這種「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環境,會迅速消磨掉有抱負者的熱情。 如果各位看完文章,還要選擇踏入公職這一個事業的話,請好好想清楚這個職業能帶來你什麼樣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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