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附議 辦工程就應該適用表七

匿名
附議連結如下:【基層缺土木人才,不是地方留不住,是制度留不下】根據蔡委員的質詢
工程人才不應是被遺忘的一群,他們是地方建設的實踐者、災後重建的關鍵者,更是政策能否落地的第一線。
在逐漸改善工程人才議題上,有一群被遺忘的人,一樣如貼文在第一線辦理各項公共工程,除維護修繕工程,當然也包含具急迫性災害勘查搶修及復舊或新建巨額工程等,責任與風險沒有少一分一毫,亦承受被首長、民代、民眾關切工程相關進度壓力,確因制度除編織人員非常少亦無升遷員額(僅4-7職等),竟然還因為所屬非工程單位不適用表七與留任獎金(但該做的工程與各部會訂定的規定流程一個都不能少,一不小心可能要去土城玩耍)
希望附議讓真正有做工程的人,可以得到原本就應有的加給與獎金,至少讓政府看見這群默默做功德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