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這波操作我真的看不懂

匿名
關於法院組織法修法 ,沒有人去反應吐槽嗎
首先書記官部分,調升的是封頂後的職等,問題是新人不來報到或是撐不了一年就走了,誰跟你慢慢熬到封頂?還不如直接加薪。
關於法警部分,這更低能,調升的是法警長跟副法警長的封頂職等,基層法警沒跟書記官一樣調到。
這到底是那個破腦想出來的?這操作等同於「護理師大逃亡,沒人要當,那我們來調高護理長的薪水」、老師荒缺老師,那我們來調高校長的薪水。
低能,他媽就是低能,還充滿了滿滿的惡意。
補充:「底下有人說法警不缺人 那我們看看司法院給的理由:暴力滋擾事件頻傳,所以我們要調高主管的待遇?請問是警長跟副警長去跟人犯扭打還是基層法警?司法院要不要解釋一下,面對暴力事件辛苦的是基層,但卻是調高長官的待遇來全面提升勤務品質?進到長官口袋的錢變多了,勤務品質就會提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