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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資安加給只給B級「直轄市」?

匿名
非直轄市政府B級機關要扛資安工作外,大多還要兼辦資訊設備處理、智慧發展等工作,相關資訊人力也沒直轄市政府多,反而是直轄市多數資安工作是獨立科室單位能專心做資安工作,非直轄市政府的資安專責人員工作壓力並不會少於直轄市,結果呢,修正後只獨厚「直轄市政府」的資安專責人員,明明法遵應辦事項一樣,真的很讓人傻眼...。
*********************************************************以下引用原文
「審計部表示,經追蹤改善情形,行政院已核定修正資安增支加給適用機關,將自115年8月1日生效,修正後適用機關包含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第4條第1款至第5款及第7款規定之A級機關、關鍵基礎設施領域主管機關或『直轄市政府』所屬資訊機關,適用機關數增至56個,有助相關機關留才及攬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