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 公務出國前,私人手機還要交給機關檢測?

最近看到中央訂定的「公務出國(含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資通訊設備管理須知」,越看越覺得有個地方讓我很困惑。 裡面的「公務出國(含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自有資通訊設備及儲存媒體資通安全檢測同意書」附件提到,出國前要提供機關設備管理人員進行檢測。 我看到這段的第一個反應是,這裡講的是自有設備,也就是自己的手機、自己的筆電、自己的儲存媒體,不是機關提供的設備。 如果今天是公務手機、公務筆電,要怎麼管理我都覺得合理。 但私人設備是自己花錢買的,裡面除了工作以外,還有照片、聊天紀錄、銀行 App、密碼、生活資料,甚至很多完全跟公務無關的內容。 所以看到要把自己的設備提供給機關設備管理人員檢測,我真的覺得很奇怪。 這樣的界線到底在哪裡? 真的有人會願意把自己的私人手機交給機關檢測嗎? 還是其實我誤解了這份同意書的意思,實務上根本不是這樣執行? 想聽聽有接觸過這項規定的人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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