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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請支持【任公職年資符合自願退休者,可先行退休,並得選擇自年滿60歲起支領減額月退休金】

公務員任滿25年,若未滿60歲申請自願退休,便只能選擇一次退休金或65歲才開始領展期月退休金。   建議放寬《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第31條第2項關於『必須在職至60歲』才能領取減額月退休金之限制,改以『任職年資符合自願退休者,可選擇先行退休,並得自年滿60歲起支領減額月退休金』。   讓符合資格且有退休規劃的資深人員、主管職者,能依個人生涯規劃適時退休,而非必須工作至60歲,讓優秀的年輕公務人員獲得更多升遷與發展機會。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請大家幫忙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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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改成隨時可以退離,公保退撫都可以一次領走,然後可以用退休金的優惠稅率。 想走就走,幹嘛綁年紀妨礙第二春
老師爽放寒暑假,還能58歲就退休
「只能一次領不能月退」明顯逾越母法限縮人民財產權,也不是細節性技術性事項,這個規定在施行細則應該已經違反法律保留了吧
現在公務員人數不足,政府當然不可能開放這個方案,原本危勞的都由50歲改成55歲,不足的每年扣4%。 甚至有立委提案危勞退休年齡改成65歲,那一般的不就得改成70或75歲了,因此被罵到馬上撤銷該提議。
不如改15年就可以領月退休金,所得替代率從55起算,65歲達到95%,50歲可以開始領月退,每天在那邊胡思亂想是太閒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