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詢問各位前輩們,看到很多討論有人說人事會指定報到日期,如果需要租房子或時間上來不及是不是可以跟人事討論不按他安排的日期上班呢(另外討論一個日期)
很擔心不知道會在哪裡上班,還要找房子時間上來不及,如果不能按指定日期報到會不會有什麼影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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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公布後的15日內要報到
除非是不可抗力因素(生病或是其他原因等等)
否則基本上11/5前應該要報到唷
另外有人是說就壓到11/5
趕緊找房,若沒找房看看是否找日租套房還是青旅包月的方式先替代
B1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15日內喔
B2
B
高大
今年應該是11/9最後一天10/23、10/24登入也是最晚11/9報到,都不登入10/25視為送達,自10/26起算亦是最晚11/9報到(詳情見115年高普考正額錄取人員須知事項及常見QA)
B3(已編輯)
H
人生迷航家
那時候是分發後先跟人事壓時間(大概七天),再來就是上出租網找(臉書社團的租屋資訊也可以參考),然後安排一兩天時間去看房子(印象那時候一天看了5間),然後看完評估一下,隔天就確定簽約了。
(第一天找,第二天看,第三天簽約,第四天機車託運+搬家,第五天整理,第六天休息,第七天上班)
B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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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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